首頁 兩晉南北朝史(四)

第二節 文字

文字變遷,秦、漢為劇,過此則漸趨安定矣。說見《秦漢史》第十九章第二節。安定之世,貴統一而賤紛岐,故晉、南北朝,稍從事於厘正字體。

當時訛繆之字,亦有仍行於今者,如《顏氏家訓·書證篇》所雲“亂旁為舌”是也。然其時之錯亂,恐遠甚於今日。《雜藝篇》雲:“晉、宋已來,多能書者。故其時俗,遞相染尚,所有部帙,楷正可觀,不無俗字,非為大損。

至梁天監之間,斯風未變。大同之末,訛替滋生。蕭子雲改易字體,邵陵王頗行偽字,前上為草,能旁作才之類是也。朝野翕然,以為楷式。畫虎不成,多所傷敗。至為一字,惟見數點。或妄斟酌,遂便轉移。爾後墳籍,略不可看。北朝喪亂之餘,書跡鄙陋,加以專輒造字,猥拙甚於江南。乃以百念為憂,言反為變,不用為罷,追來為歸,更生為蘇,先人為老。如此非一,遍滿經傳。”如所言,書幾不可讀矣。

《梁書·曹景宗傳》雲:為人自恃尚勝。每作書,字有不解,不以問人,皆以意造。觀顏氏之說,乃知當時自有此風,正不獨武人寡學者然也。

紛岐至此,自不能不加厘正,乃有名為厘正,而實揚其波者。《魏書·世祖紀》:始光二年,初造新字千餘。詔曰:“昔在帝軒,創製造物,乃命倉頡,因鳥獸之跡,以立文字。自茲以降,隨時改作。故篆、隸、草、楷,並行於世。然經曆久遠,傳習多失其真。故令文體錯繆,會義不愜。非所以示軌則於來世也。孔子曰:名不正則事不成,此之謂矣。今製定文字,世所用者,頒下遠近,永為楷式。”觀其言,意亦在於厘正字體。然千餘文中,當時俗字,為所沿用者必多。更益之以新造,新者既興,舊者仍不能廢,是治絲而棼之也。況文字本不由官府製定頒布,故其所造,卒不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