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兩晉南北朝史(四)

第四節 選舉01

晉、南北朝選法,最受人詆(左訁右其)者,九品中正之製也。《三國·魏誌·陳群傳》雲:文帝即王位,徙為尚書,製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則其製實始漢末。

魏時,弊即大著,夏侯玄極言之。晉初,劉毅、衛瓘、段灼、李重等又以為言。皆見《三國誌》、《晉書》本傳:然其製迄未能廢。北朝亦仿之。至隋乃罷。《梁書·敬帝紀》:大平二年,正月,詔諸州各置中正,依舊訪舉,不得輒承單狀序官,皆須中正押上,然後量授,此遭亂曠絕,非法廢也。《魏書·官氏誌》:正始元年,十一月,罷郡中正。正光元年,十二月,罷諸州中正,郡定姓族,後複。

其製:於州置大中正,郡置小中正,大中正亦稱州都,《廿二史考異》雲:由避隋諱,《隋書·韋師傳》:以楊雄、高熲為州都督,乃校者不達,妄加督字,《北史》亦同誤,其說是也。然劉毅疏中,即有州都之名,則似非始於隋。

《晉書·傅玄傳》:子鹹,遷司徒左長史。豫州大中正夏侯駿上言:魯國小中正司馬孔毓,四移病所,不能接賓,求以尚書郎曹馥代毓,旬日,複上毓為中正。司徒三卻,駿故據正。鹹以駿與奪惟意,乃奏免駿大中正。司徒魏舒,駿之姻屬,屢卻不署。鹹據正甚苦,舒終不從。鹹遂獨上。舒奏鹹激訕不直,詔轉鹹為車騎司馬。

《孝友傳》:盛彥本邑大中正,劉頌舉為小中正。據此二事,小中正用舍,大中正似可參與。以他官或老於鄉裏者為之。說據《十七史商榷》。故其名不見於《職官誌》。梁大平二年,詔選中正每求耆德該悉,以他官領之。北齊之製,州大中正以京官為之,見《北齊書·許惇傳》。劉毅年七十告老,久之見許,後司徒舉為青州大中正,此則老於鄉裏者也。

平騭人物,分為九品,而尚書據以選用。魏製三年一清定,晉世因之。《晉書·石季龍載紀》:季龍下書曰:“魏始建九品之製,三年一清定。從爾以來,遵用無改。自不清定,三載於茲,主者其更銓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