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詹姆斯一世的統治(1603—1625)
664.詹姆斯一世的執政思想
隨著都鐸世係的終結,瑪麗·斯圖亞特的兒子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繼承了英格蘭王位並成為英格蘭的詹姆斯一世(James I)。斯圖亞特家族的即位讓英格蘭和蘇格蘭處於一個共同的君主統治之下,但是每個國家都還保留了各自的立法機構。
詹姆斯一世和其他繼任的斯圖亞特王朝的國王一樣都是君權神授思想的堅定擁護者。他認為王位世襲是上帝賦予的權利,人民、神職人員和議會都不可以對國王的權力有任何的懷疑和限製。他的原話是這樣說的:“質疑上帝的做法屬於大不敬和褻瀆神靈,忠誠的基督教徒對上帝的旨意永遠滿意;作為臣民對國王的做法和旨意或者對國王不能做什麽指手畫腳都屬於對王權的冒犯和蔑視。”(54)
665.詹姆斯一世和下議院的鬥爭;“至高無上的國王和至高無上的人民”
但是英國下議院(Commons)和大多數英國人民關於政府性質尤其是英國政府的性質與斯圖亞特王朝的國王的觀點並不相同。這種觀點上的差異就蘊藏著內戰和所有由此產生的事件——共和國、護國政體和1688年革命的萌芽。
一個事件形象地說明了這種形勢。下議院的委員會等待著國王的出現。詹姆斯一世對自己的隨從說:“放置十二把椅子,我要迎接十二位國王的到來。”國王辛辣諷刺的言辭道出了一個簡單的事實。當詹姆斯一世接見下議院議員時,這些委員確信自己和國王一樣擁有神授的權力來管理國家。正如曆史學家基佐(Guizot)所描述的那樣:“國王和人民都認為自己有統治權。”這樣就產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
國王和下議院的主要分歧就在於對國王在立法和征稅方麵權力的限製和議會在權利及司法權方麵的性質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