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皇律》的初衷就是減輕刑罰,照顧民間的情緒。具體而言,照顧大隋的公務員,大隋的權貴,還有老百姓的抵觸情緒。總體來說,老百姓還是幸福的,因為楊堅是個體恤百姓的皇帝。然而,公務員就有點悲劇了,因為他們麵對的是視皇權為禁臠(luán),心思敏感到極致的皇上。
中國有句古話叫刑不上大夫,意思是統治階層享有絕對的法律豁免權。可是到了楊堅這兒,這句話似乎有些不太好使。楊堅最喜歡幹的事兒,就是把自己的臣子幹到死為止。那麽問題就來了,隋朝的官員犯罪之後,不是可以拿錢和官職抵罪嗎?怎麽又說楊堅喜歡折磨他們呢?
答案其實很簡單:律法都是統治者製定的,最後的執行力度也是由皇帝說了算,皇帝想弄誰,他就能弄死誰,更何況,律法隻是懲罰你的罪行,至於怎麽讓你犯罪,怎麽給你定罪,門道就更多了。
史料記載,隋文帝經常派人去監視朝中的文武官員,隻要他們稍微有點過失,立馬就會有太監登門拜訪,把你叫進宮中,對你大加斥責。
隋朝的公務員活得很悲慘,在皇上的**威下,他們不敢貪汙受賄,不敢學螃蟹走路,不敢炫耀錢財和家產,甚至都不敢穿華麗炫目的衣服上街閑逛。
即便如此,隋文帝還是不滿意。在他的眼裏,公務員不敢貪汙,是因為朝廷監督很嚴,如果有機會,他們還是會選擇貪汙的。於是乎,長安城內出現了一批求人辦事的人。他們趁著月黑風高,用大車裝著極為貴重的禮物,挨個兒去敲官員們的大門,所求之事,都很容易辦到,如果官員們稍微起了一點兒貪心,隋文帝的使者隔天就會帶著聖旨前來,或打或殺,全憑楊堅的意思。
這也就罷了,還有更離譜的事兒呢。
每天早朝的時候,官員們排排坐,等待皇帝的訓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