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節一:讓孩子認識到自己有接受教育的權利
宋陽是初中二年級的借讀生,很調皮。一天語文課剛下課,宋陽與同學就吵了起來,被老師叫到外麵罰站。放學之後,教師將兩名學生都領到教研室說:“同學之間要和睦相處,吵架是不文明的行為。”
宋陽說:“他說我家裏都沒有權勢,沒有錢,學習還不好,課上還打擾其他的同學,如果不願意學習就退學吧,家長還省好多學費錢了!”
宋陽本來就是在這裏借讀的,被同學這樣說,更自卑了,就不願意在這裏上學了。這件事情全校都知道了,宋陽感到很羞愧,家長覺得自己的孩子受到了侮辱,即便校長登門做家長的工作,也不願意讓孩子回來上學了。
宋陽的家長說:“孩子淘氣擾亂了課堂紀律是不對的,但是對於孩子的錯誤教師應該教育引導,采用相應的懲罰錯誤措施也是必要的。可是,孩子在班裏受到了同學的侮辱,還怎麽在班級裏學習呀?”
教師一再對家長說:“已經對那名學生進行了教育,他現在感覺很愧疚。”
教師還對家長強調:“按照國家的法律,每一名學生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即便是沒有錢,孩子也要接受教育。同學之間的歧視行為,用語言中傷是不對的,可是,孩子該上學也要上學呀。另外,孩子在班級淘氣已經擾亂了課堂環境,家長在考慮到自尊的同時,也要讓孩子知道在課堂上要遵守紀律。家長的言行舉止都是對孩子潛移默化的教育。孩子的教育很重要,對嗎?”
宋陽的家長想了想,覺得自己的做法確實不妥,就讓孩子繼續上學。宋陽到學校,那名與他吵架的同學和家長都誠心地賠禮道歉了。
案例中,宋陽擾亂班級紀律,同學與其吵架的時候用了激烈的言辭,讓宋陽覺得受到了侮辱,回家後,家長知道了,不願意讓孩子來學校上學。每一名學生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即便是孩子的家長也沒有權利阻止孩子接受教育。教師麵對宋陽家長的時候就強調了這一點。家長也認識到自己這樣做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