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稱呼一個才智平庸、沒有心靈渴求的人為“菲利斯丁”——此詞原屬德文,是大學裏流行的俚語,後來意義加深,但不離原意,可以用來比喻沒有藝術涵養的人。一個“菲利斯丁”永遠是一個“菲利斯丁”。在本書中,我將從一個較高的觀點,把“菲利斯丁”用來指在現實事務中孜孜以求的人;但此種高超的定義不太清楚,本書的目的在於大眾化,所以這類定義不很合適。
另一個定義便於解釋,也可令人滿意地把“菲利斯丁”的本質表達出來,那就是將“菲利斯丁”定義為:沒有心靈渴求的人。從這裏“首先”可以推出在對己方麵,他們不會有睿智的快樂,因為有需求,才會有快樂。他們的生活裏,不會有對知識和見解本身發生的欲求,也無法體會與它們相近的美感快樂。若逢美感樂趣正值時尚,他們就為了追求時髦,也強迫自己去嚐試此種樂趣,但總企圖盡可能少嚐一些。
他們真正喜歡的是感官的享受,並且相信它可以補償其他方麵的損失。牡蠣和香檳對他們來說,就是最高的存在了,生活目標在於獲取身體的安適,費一些功夫就能達成這個目的,他們就更快活了。如果生活得以豪華奢侈,他們又不免厭倦,於是用了許多不實際的彌補方法,如打球、看戲、赴宴、賭博、賽馬、玩女人、喝酒、旅行等;其實這些並不能使人免於厭倦,沒有知性的渴求,就不會得到知性的快樂,也唯有知性的快樂,才不會產生厭倦。
“菲利斯丁”性格的特征是枯燥無味又氣質滯鈍,活像動物。由於感官的樂趣容易耗竭,所以沒有什麽東西能真正刺激他們、使他們喜歡,社交生活也瞬間成為一種負擔,玩牌也提不起他們的興趣了。當然,隻有滿足虛榮能留給他們一些快感,他們自以為是地享受著這種快樂,或是覺得自己在財富、地位、影響和權力上比他人優越,或者由於常替有權勢的人奔走,自覺沐浴著他們的光耀而揚揚自得,這就是英國人所稱的勢利鬼,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