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說一下獲得與榨取歐洲以外的大地域對近代資本主義的成立有何意義,甚為得當。不過隻能簡單一述舊時殖民政策最具特征之處。
歐洲諸國獲得殖民地,使得歐洲內部積聚了巨大財富。積聚此種財富的手段,為殖民地產物之壟斷,以及對殖民地的貿易機會之壟斷,換言之,就是向殖民地輸出貨物之壟斷,此外,還有本國與殖民地之間運輸機會之壟斷;1651年英國的《航海法》對最後一次壟斷提供了特別保證。
此種財富之積聚通過暴力來實現,各國均無例外。它的經營可以采取各種不同的形式,或者由國家專賣,從殖民地直接收取利益,也有收取一定的代償而將其委之公司的。於此,可以見到兩種主要的剝削形式:其一為西班牙、葡萄牙對於殖民地之封建的形式;其二為荷蘭、英國對於殖民地之資本主義的形式。
封建的殖民形式之先驅,為威尼斯與熱那亞在地中海中部與聖殿騎士團的殖民地。獲得財富的機會,均通過將掠取地域分配為封邑來保持。
資本主義的殖民地大抵發展為大規模耕作地,由土著居民提供勞動力。曾於亞洲、非洲獲得有利經驗的此種勞動組織,移至大洋的彼岸時,大大地擴大了其利用機會。隻因印第安人完全不適於大規模耕作地勞動,才把黑奴輸入西印度群島,此種輸入漸次變成正常的大範圍的商業。壟斷的、支付高價代償的奴隸貿易特權,查理五世於1517年將其賦予了佛蘭德斯人。直至18世紀,奴隸貿易特權在國際條約上都曾扮演重要的角色。在烏得勒支(Utrecht)和約中,英國獲得獨家提供奴隸到南美、西班牙領土的權利,與此相對應的,提供的奴隸有一定的最低數目要求。奴隸貿易的結果確實可觀。
19世紀初,在歐洲人的殖民地中,約有七百萬奴隸。他們的死亡率非常高,在19世紀還達百分之二十五;以前曾是其數倍。1807年至1848年間,另從非洲輸入了五百萬以上的奴隸,由此輸出的奴隸總數,大致等於18世紀時歐洲一流強國的總人口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