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路易十四的地位和性情
【路易十四即位時的法國】法國在路易十四在位時代(1643年—1715年)為西方最隆盛的國家。自宗教戰爭之後,憑著亨利四世和黎塞留諸人的努力,法國的王權逐漸恢複了舊觀。路易十四即位時,他以一個青年君王的身份統治一個龐大的國家。國中的貴族經黎塞留加以摧殘之後,已經由封建的諸侯變成宮廷的近侍,不能再和國王爭雄了。至於胡格諾派新教徒到此時亦已人數大減而沒有反抗的能力了。加之三十年戰爭的結果,法國的領土大增。所以當時的法國對內王權大張,對外國威大振,竟變為歐洲大陸上最強的國家了。
【法國君權神授的原理】法國的路易十四和英國的詹姆斯一世一樣亦竭力主張君權神授的原理。他以為國王是代天行道的人,所以臣民應該絕對服從君主,對於君主不許有所批評,因為服從君主就是服從上帝。假使君主英明仁愛,那麽臣民就應該感謝上帝的厚恩;假使君主昏庸殘忍,這是因為人民犯有罪惡,所以示懲,臣民都應該俯首忍受。無論如何,國民絕不能限製國王的權力或者起來反抗他。
【法國人對於專製君主的態度】路易十四所處的地位有兩點勝過詹姆斯一世。第一,英國的國民和法國的國民不同,極不願把絕對的權力交到國王一個人的手中。英國人因為有國會、法院和種種法典,無意中養成了一種傳統的習慣,足以阻止國王的專製。至於法國方麵,既沒有保障民權的憲章,而三級會議又沒有權力限製君主課稅,所以法國國王的行動遠較英國國王自由。第二,法國所處的位置剛好介於各大國的中間,有四麵受敵的危險,所以法國國民對於強有力的國王格外富有依賴的心理,因此法國的君主就可以利用國民的這種心理去擴大個人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