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們內心的衝突

第一部分 我們內心的衝突和試圖解決的辦法 第一章 內心衝突的痛苦

我在開篇要說的是:有內心衝突並不意味著患有神經症。在人生的某個時期,我們的願望、興趣或信念勢必會與周圍的人發生碰撞。正如我們與周圍環境經常會發生衝突一樣,我們的內心衝突也是人生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動物的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本能決定的。它們在**、撫育幼崽、覓食、抵禦危險等方麵的行為或多或少都遵循一定的自然法則,不受個體決策的影響。與之相反,能夠進行選擇和做出決策是人類特有的能力,同時也是一種負擔。我們可能需要在將我們引向相反方向的兩種欲望之間做出選擇。例如:我們可能想獨處,但也希望能有個朋友陪伴左右;我們可能想學醫,但也想學音樂。或者也可能是在願望與責任之間出現衝突。例如:我們希望能與戀人出去約會,與此同時有處於困境中的人需要我們照顧;我們既想與他人保持一致,又想表達自己對他人的反對意見,這真是讓人左右為難。又或者,我們可能在兩種價值觀之間搖擺不定。例如:在戰爭時期,我們的信仰要我們投身於危險的任務中,但我們也想對家庭負責。

這些衝突的類型、範圍與強烈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所處的社會文化。如果社會文化狀態穩定且受製於傳統,選擇的種類就非常有限,個體可能發生衝突的範圍也會很窄。即便如此,也並不是說就沒有衝突。例如:一種忠誠可能妨礙另一種忠誠;個人欲望可能與集體責任對立。如果社會文化處於快速變遷的階段,會同時存在高度對立的價值觀和迥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個體需要麵對多種難以抉擇的選擇。他或是順應社會的期望做人,或是成為一個持異議的特立獨行者;或愛上群居,或成為山林隱士;或尊崇成功,或鄙夷成功;或認為孩子要嚴格管教,或認為孩子應自由成長;或認為男女有著不同的道德準則,或認為雙方應該是平等的;或把性關係當作人類親密感的一種表達方式,或將其與愛慕之情分離;或許會有種族歧視,也可能會認為人類的價值與膚色、鼻子的形狀無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