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鈔退出流通其實原因也很簡單,那就是短時間內寶鈔發生了嚴重的貶值現象。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在大明寶鈔發行一年之後,明朝政府下令禁止民間以金銀及實物交易,凡是違法的一律嚴懲不貸。不久又下令實行“鈔錢雙軌”的製度,大的交易使用寶鈔,而小的交易使用銅錢。之所以出台這麽嚴格的措施,是為了保證寶鈔的順利推行,按照朝廷的設想如此嚴格的貨幣製度,必定能保證大明經濟運轉通暢,然而寶鈔發行不到十年,令朱元璋最害怕的事情發生了——寶鈔開始貶值了,力度還不小。
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朱元璋下令停止印製寶鈔,給出的理由冠冕堂皇,說現在四海升平、經濟發達、國庫充足,就不用造那麽多寶鈔了,實際上經濟發展如果真這麽快,按道理來講貨幣應該是不夠的,所以不光不能停止印鈔,反而還得加大力度印製寶鈔,因而朱元璋在說謊,停止印鈔的原因絕不是錢夠用了,而是錢太多了,已經影響正常生活了。史書記載或許能告訴我們真相,先來看官方,古代官員的俸祿多是發糧食、布匹等實物,但因為寶鈔是明朝政府的法定貨幣,加上明朝初年貨物短缺,所以政府規定部分工資用寶鈔來抵扣。洪武九年的時候朝廷規定“一石米折合寶鈔一貫”,等到了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朝廷的折算標準已經變成了“2.5貫寶鈔抵一石米”,不到十年時間寶鈔的價值竟然下跌到僅剩原來的40%,而這還隻是官方的,要知道朝廷給官員發工資那當然是能少給就少給了,所以政府定的寶鈔價值還是偏高的。
當我們將目光投向民間,會發現寶鈔的貶值更加慘不忍睹,兩浙地區是商業發達地區,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朱元璋了解到一貫大明寶鈔在當地僅能兌換二百五十文銅錢,而到了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大明寶鈔一貫更是僅僅值錢一百六十文,盡管朱元璋曾三令五申要求民間必須按朝廷訂立的比例兌換寶鈔和銅錢,但並沒有什麽效果,也就是說在民間到洪武末年為止,寶鈔的實際價值已經不到原始發行價的20%了,而這樣的貶值還是在洪武十七年朱元璋下令停止印製寶鈔有所遏製的情況下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