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在《史記》裏寫過一個極其戲劇化和諷刺性的情節: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後,一幫舊貴族告發商鞅意欲造反。新繼位的國君秦惠王派人去逮捕商鞅,商鞅連夜逃到秦國邊境,準備投宿旅店。
店主不知道眼前這名落魄的逃亡者是何人,隻是一再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明才能住店:“商君有令,容留他人無證住店,店主要連坐判刑。”商鞅長歎一聲:“哎呀!想不到我的新法,貽害到了此等地步!”
最終,走投無路的商鞅下場很慘,有的史書說他被殺後遭車裂示眾,有的史書說他直接被處車裂之刑而死。
司馬遷說,商鞅這是作法自斃,活該。
兩千多年來,關於商鞅及其變法的是非,毀譽無常。由於司馬遷的巨大影響力以及儒家在帝製時代的強勢地位,作為法家實踐者、改革家的商鞅,基本處於毀大於譽、貶大於褒的狀態。
那麽,商鞅究竟是否被汙名化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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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時代,那些看人很準、眼光夠毒的人,往往更容易成功。商鞅就是這種人。
他名義上是衛國國君之後,實際上頂多算個沒落貴族,也要像當時的遊士一樣,憑一張嘴推銷他的政見換口飯吃。
史書說他“少好刑名之學”,對李悝、吳起在魏國的變法十分欽慕。公元前365年左右,在他大概30歲的時候,商鞅跑到魏國當了相國公叔痤的中庶子(家臣)。
公叔痤發現商鞅是個奇才,就趁著魏惠王探視自己病情的時候,向魏惠王推薦了商鞅,說在自己死後,可以讓這個年輕人接替他的職位。魏惠王聽後,沉默不語。公叔痤又屏退左右,跟魏惠王耳語,說大王如果不用這個年輕人,就一定要殺掉他,不能讓他為別國所用。魏惠王點頭答應。
魏惠王走後,公叔痤喚來商鞅,把剛才的事情跟他講了一遍,然後說:我是先君後臣,先公後私,魏惠王要殺你了,你趕快逃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