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利·默裏(1)和古爾德·布朗(2)曾為標點符號立下了鐵則,但其中的大部分早已被打破,甚至被棄之不用。這些規則極其死板、嚴苛,過於關注細枝末節,對於日常寫作來說多少有些不實用。自那以後,措辭、文體和表達的方式發生了極大的變化。以前那些深奧複雜、意義隱晦的句子逐漸變得簡單明了,冗長拖遝的詞組、模棱兩可的表達越來越少,寫作的目標向簡潔、短暫、清晰轉移。因此,標點符號得到了極大的簡化。在某種程度上,它和其他任何固定的規則一樣體現了作者的品位和判斷力。盡管如此,仍然有一些相關的使用規範不能取消,它們的原則必須得到嚴格的遵守。
標點符號的主要目的,是標記出寫作中按語法層麵和意思層麵劃分的意群,而不是標記出實際說話時的每個停頓。很多時候,一段話中使用的標點與一段文字中使用的標點不同。除此之外,一些標點符號的作用是給表達加上修辭效果。
主要的標點符號有:
1. 逗號(The Comma)[,]
2. 分號(The Semicolon)[?]
3. 冒號(The Colon)[:]
4. 句號(The Period)[.]
5. 問號(The Interrogation)[?]
6. 感歎號(The Exclamation)[!]
7. 破折號(The Dash)[—]
8. 括號(The Parenthesis)[()]
9. 引號(The Quotation)[ “”]
還有一些表達其他關係的標點符號。但確切來說,以上標點符號被納入了模印體係中,其他一些就不知去向了。
在以上標點中,前四個屬於語法標點,後五個屬於修辭標點。
逗號(The Comma):逗號的作用是,在任何需要標點的地方將文字劃分開來,在不需要的地方則盡可能省略。它被用來標記句子能劃分的最小部分。
1. 下麵是一係列單詞或詞組被逗號分隔開的例子。
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