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書信(letter-writing)是一個非常簡單、容易掌握的寫作類型。但恰恰相反,書信是最難的寫作形式之一,需要很多耐心和練習來掌握其細節技巧。實際上,英語語言裏鮮有優秀的書信作家。書信構成了演講的直接形式,並且可被稱作遠距離談話。根據形形色色的主題、寫信人、寫信時的情緒、不同社會階層的收信人,書信的格式千變萬化。因此沒有固定規範來限製信的長度、風格和主題,僅在書信範圍和目的方麵有大致的參考。除此之外,控告書的格式告訴了我們哪些習慣和先例應被準許。
所有對書麵語有了解的人都應該知道寫書信的原則,因為幾乎每個人都會有需要聯係遠方的朋友或熟人的時候。然而,相對來說很少人會選擇其他的寫作形式來實現這一目的。
在以前,如果一個文盲需要聯係親朋好友,他(她)會找一名在學校工作的教師代筆。但這麽做有一個缺陷,那就是,所有的秘密都必須經他人之筆才能到達收信人手中,而秘密時常會遭到泄露。
現如今,很少有文化程度低到不會讀書寫字的人。無論他(她)的文化程度如何,自己寫信都比找人幫忙寫強。就算一封信寫成這樣:
例1
deer fren, i lift up my pen to let ye no that i hove been sik for the past 3 weeks,hopping this will findye the same.
(親愛的朋友,我寫這封信是想告訴你,我已經生病三周了,希望你啟信安康。)
在了解寫信人的心意,以及他(她)盡自己最大努力不依靠他人親自動手的事實後,拚寫和結構上的錯誤也變得可以原諒了。
任何書信的種類、內容和口吻都取決於寫信的場合、寫信人和收信人的身份。隨意還是正式、樸實還是華麗、輕鬆還是嚴肅、開心還是沉重、宣泄情感還是就事論事,都取決於這三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