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健全的精神,要能完整地回想。當然,所謂回憶並不能解釋為“能夠貯藏所有的東西”,因為我們以往的生活之路會因“時間”而收縮,這恰如旅行者以往所走過的路程會因“空間”而收縮一樣。區別每年的所行所為,往往不太容易,因為這些行為已過了相當的時日,大抵都被逐漸淡忘了。這是因為同一或類似的事情經無數次重複後,會形成所謂“相蔽”,使記憶混亂。
但是,如果智慧正常而健全的話,對某些特殊的重要事情應該是可以在記憶中存留和立刻再浮現的,歲月也許會逐漸減低其充實和明了的程度,但也不至於讓人忘得一幹二淨。我曾經提過,這種情形的斷切狀態名為“瘋狂”(參照《作為意誌和表象的世界》第1卷36章)。為求證起見,我們再做更仔細的討論。
健全的記憶會使某人對自己所目擊的事件,能確定地獲得可靠的信息,這種確實程度就像他現在對某事物的知覺一樣安全而鞏固,所以這個人在法庭中的宣誓才能被采信。相反,若是有一點兒神經失常的嫌疑,他所陳述的證言就不能采信。“正常”和“瘋狂”之間的差別就在於,如果你回憶起了某件事,卻對它是否確有其事都感到懷疑,那就意味著你的神經有點失常了,但有的事情是在夢中出現的,因此你也無法辨明此事是否是真,這應是例外。再假如,某人一向都信任你的忠實正直,但對你所敘述的目擊事件的真實與否卻感到懷疑,那時,就是此人認為你精神失常了。還有,本來是自己虛構的事,因為重複說了好幾次,最後連自己也信以為真,這樣的人實際也屬於精神失常。瘋狂者的機智、思考力、判斷力都還存在,隻是有關過去事件的證言完全不能信。《普曜經》是釋迦牟尼的傳記(1),其中寫到,佛陀降生之時全世界所有的病人都恢複健康,所有盲人都複明,所有的聾子都複聰,而所有的瘋狂者都“恢複其記憶”。最後這一句話,不是很值得玩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