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過去沒有話劇,舊劇都是歌劇,每劇由幾種樂曲合成,將說白與動作穿插進去,這種戲劇的建立在元代,而劇本的創作也成為元代文學的重心。元代以前,隻有類似戲劇的歌舞。遠溯到周秦時代,隻有:(一)民間祀神的巫歌,例如《楚辭》中間的《九歌》就是祭祀“東皇太一”“大司命”“少司命”等神時所唱的歌詞;(二)宮廷中的滑稽表演,例如楚國優孟化裝扮著孫叔敖的樣子,為叔敖的兒子說情,這種表演有時僅是講講笑話,目的是供國君娛樂,但也可講時事、進諷諫;(三)宮廷中的瞎子唱詩,用意和滑稽表演講笑話差不多。此外民間的跳舞,如現在苗瑤的跳月一樣,古代大約也必定流行的,跳舞時所唱的情歌或即《詩經》中《國風》所包含的那些。但這些歌舞,都不表演故事。至於合歌舞以表演故事,直到南北朝至唐代之間才相當流行,如“大麵”(或作代麵,是戴假麵具表演,創自北齊)、《缽頭》(表演一人上山尋父屍的故事)、《踏搖娘》(表演一婦人受夫虐待的故事)、《樊噲排君難戲》(表演《鴻門宴》的故事)等,因為用歌舞表演故事,與普通歌舞不同,可以說是歌舞戲,但情節還是簡單,以唱歌為主。敦煌石室又發現唐代的通俗唱本,叫作“變文”,所唱故事如目蓮救母等,是後世編劇本的根據。宋代上流社會中流行一種“鼓子詞”,最著名的是趙德麟的《元微之崔鶯鶯商調蝶戀花》,係用十首《蝶戀花》詞以詠《會真記》的故事,這種疊詞,有管弦伴奏,且合鼓而歌,所以叫“鼓子詞”,這種鼓子詞隻有歌唱而不配合跳舞,近於戲曲的清唱。另有配合跳舞的,叫作“傳踏”(亦稱“轉踏”或“纏達”),演時由男女兩隊歌者帶歌帶舞。又有“曲破”“大曲”“鼓吹曲”“賺詞”等,都兼歌舞,但用曲比較複雜。用曲更複雜的就是“諸宮調”,這種形式已接近“元曲”,在民間流行,對後來戲曲的影響頗大。除歌舞外,宋代已有“雜劇”,不過比元代的雜劇簡單。北宋雜劇還隻限於滑稽嘲笑。到了南宋,雜劇就是搬演故事,有唱曲和說白,劇中角色也比較複雜,劇本據說有二百八十餘種,現在全部失傳。金末有董解元的《弦索西廂》(又叫《西廂記彈詞》),也是元人戲劇的先驅。“弦索”是調名,創始於金,是由一個人彈琵琶,念唱白口及歌詞,但沒有舞。由董解元《弦索西廂》變成元代王實甫的《西廂記》,就是配合了“科介”(動作)的劇本,而中國的戲曲便完成了。元以前的戲劇都是敘事體,到元劇就進為代言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