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農附近有個窮苦的農民叫作約各·皮羅多,在一位有錢的太太家裏種葡萄,和她的丫頭結了婚,生了三個兒子。老婆生下小兒子就死了,可憐的男人也沒有再活多久。女主人對丫頭感情不錯,讓約各的大兒子法朗梭阿和她自己的孩子一同上學,又送他進神學院。法朗梭阿·皮羅多做了神甫,在大革命中躲來躲去,和一般拒絕向政府宣誓的教士[13]一樣到處流浪,被人當作野獸一般追捕,抓住的話至少是上斷頭台。我們這故事開場的時節,法朗梭阿是都爾大教堂的副司祭。他隻離開過一次都爾,去看他的弟弟賽查。巴黎的喧鬧擁擠把老實的教士嚇昏了,躲在房裏不敢出去。他把雙輪馬車叫作小街車,看到每樣東西都大驚小怪。住了一星期,他回到都爾,打定主意從此不進京城。
種葡萄的第二個兒子約翰·皮羅多當了民兵,在大革命初期打了幾仗,很快就升到上尉。德萊皮阿一役[14],麥唐那招募敢死隊攻打一座炮台,上尉帶著部隊衝上去,打死了。皮羅多一家的命運就是這樣到處受人壓製,或者受時勢播弄。
最小的孩子便是這出戲[15]的主角。賽查在十四歲上識得字,能寫能算,帶著一個金路易離開本鄉,步行到巴黎去找出路。都爾的一家藥店老板介紹他進拉貢的花粉鋪,做個打雜的小廝。那時他的全部家當不過是一雙底上有鐵釘的皮鞋,一條紮腳褲,幾雙藍襪子,一件花背心,一件鄉下人穿的上衣,三件厚厚實實的粗布襯衫和他上路用的棍子。頭發雖則剪得像唱詩班裏的孩子,可是身體結實,到底是都蘭地區的人。他有時像他同鄉人一樣懶散,但成家立業的願望把這一點給補救了。他既不聰明,也沒受過什麽教育,卻是天性正直,一絲不苟,像他的母親。照都蘭的俗語說,他母親是個有錢難買好心腸的女人。賽查吃了東家的,每月拿六法郎工錢,睡在閣樓上,靠近廚娘的臥室搭一張破床。夥計們指點他打包,送貨,掃街,掃棧房,一邊教他幹活,一邊拿他打哈哈。按照小商店的習慣,師兄傳授本領,說笑打趣也是一個重要項目。拉貢先生和拉貢太太跟他說起話來好像他是條狗。他在街上跑了一天,夜晚兩隻腳痛得要命,肩膀像斷下來似的;可是沒有一個人理會學徒的苦處。在所有的京城裏,隻顧自己不顧別人是天經地義;賽查嚐到這種冷酷的滋味,覺得巴黎的生活苦極了。他晚上一邊哭一邊想著都蘭。那邊的鄉下人做起活來才悠閑呢:泥水匠慢吞吞的砌著牆,很聰明的把勞動和懶散聯在一起。但他還來不及想到逃跑就睡著了,因為第二天早上還得出差,他又生來像看家的狗一樣盡職。他偶爾嘀咕幾句,領班夥計就嘻嘻哈哈的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