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長太太抱著手臂聽著,好像一個人不得不聽一番說教似的;這時她放下手臂,瞅著弗萊齊埃,說道:
“先生,關於你自己的事,你說得一明一白了;可是我覺得你對正文還是一篇糊塗賬……”
“太太,再加一兩句,事情就揭穿了。庭長先生是邦斯先生獨一無二的三等親屬承繼人。邦斯先生病得很重,要立遺囑了,也許已經立了。他把遺產送給一個叫作許模克的德國朋友。遺產值到七十萬以上,三天之內,我可以知道準確的數目……”
庭長太太聽了這個數字大吃一驚,不由得自言自語的說:
“要是真的話,我跟他翻臉簡直是大錯特錯了,我不該責備他……”
“不,太太,要沒有那一場,他會像小鳥一樣的開心,比您,比庭長,比我,都活得久呢……上帝自有它的主意,咱們不必多推敲!”他因為說得太露骨了,特意來這麽兩句遮蓋一下,“那是沒有辦法的!咱們吃法律飯的,看事情隻看實際。太太,現在您可明白了,以庭長這樣高的地位,他對這件事絕不會也絕不能有所行動。他跟舅舅變了死冤家,你們不見他的麵了,把他從社會上攆出去了;你們這樣做想必有充分的理由;可是事實是那家夥病了,把財產送給了他唯一的朋友。在這種情形之下立的一張合乎法定方式的遺囑,一個巴黎高等法院的庭長能有什麽話說呢?可是,太太,我們在私底下看,這究竟是極不愉快的事,明明有權承繼七八十萬的遺產……誰知道,也許上一百萬呢,我們以法定的唯一的承繼人資格,竟沒有能把這筆遺產抓回來!……要抓回來,就得把自己牽入卑鄙齷齪的陰謀,又疙瘩,又無聊,要跟那些下等人打交道,跟仆役,下屬,發生關係,緊緊的盯著他們:這樣的事,巴黎沒有一個訴訟代理人,沒有一個公證人辦得了。那需要一個沒有案子的律師,像我這樣的,一方麵要真有能力,要赤膽忠心;一方麵又潦倒不堪,跟那些人的地位不相上下……我在我一區裏替中下階級,工人,平民辦事……唉,太太,我落到這個田地,就因為如今在巴黎署理的那位檢察官對我起了惡感,不能原諒我本領高人一等……太太,我久仰您大名,知道有了您做靠山是多麽穩固的,我覺得替您效勞,幹了這件事,就有苦盡甘來的希望,而我的朋友波冷醫生也能夠揚眉吐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