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英國通史(全六冊)

第三章 政治體製沿革

英國政黨政治在19世紀逐步成熟;國王權力的式微、責任內閣製的形成、現代政黨的成型、黨魁地位逐漸突出等,都經曆了漫長的演變過程。議會改革對現代政黨政治的形成至關重要,經過格拉斯頓與迪斯雷利之間的輪流執政,兩黨政治製度得以最終確立。

國王權力衰微是現代政治的顯著特征。光榮革命後君主立憲製建立起來,國王雖然成為立憲的君主,但仍然有相當大的行政權力。國王的權力主要表現在操控議員、任命稅官和其他官員的能力上,貴族院的貴族從理論上說都是國王任命的,而通過自己控製的“口袋選區”,國王還可以挑選下院候選人並使其當選議員。1782年,在輝格黨的主導下,下院通過了三個限製王權的法案:《伯克法》(Burke's Act)廢除了政府和王室對閑職的任命,更加嚴密地監督王室使用經費(Civil List);《克魯法》(Crewel's Act)禁止由王室提名的財政官員擔任議員;《克拉克法》(Clerk's Act)禁止政府承包商擔任議員。這些立法剝奪了國王通過恩惠拉攏議員及政府官員的手段,政治性的朝廷任命幾乎成為過去,王權受到極大的削弱。

國王的私生活也受到政府的幹預。喬治四世還是威爾士親王的時候,於1785年與菲茨赫伯特夫人(Maria Anne Fitzherbert)結婚,由於菲茨赫伯特夫人是羅馬天主教徒,因此根據1772年的皇家婚姻法(The Royal Marriages Act1772),這個婚姻從一開始就無效。在家庭的安排和壓力之下,喬治與表妹卡洛琳(Caroline of Brunswick)在1795年結婚,但兩人的關係從一開始就不愉快,據說在結婚第二天他們就分居了,卡洛琳後來多半時間在意大利生活。1820年喬治三世去世,喬治四世應繼英國王位,卡洛琳回英國要求成為王後,卻被喬治四世拒絕。這件事引起巨大的政治風波,倫敦到處貼滿標語:“王後永遠是王後!把國王扔下河去!”公眾擁簇著卡洛琳的敞篷馬車在倫敦的繁華大街上招搖過市,使喬治四世十分難堪。憤怒之餘,他要求政府製定法律剝奪卡洛琳的王後頭銜,但未能成功;喬治四世以解散內閣相威脅,卻也不能奏效。後來,在喬治四世加冕後不久卡洛琳去世了,這場風波才算平息:這就是曆史上著名的“王後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