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英國通史(全六冊)

第四章 學術與科學

英國人重視學術和科學研究,認為這是個人才智得以充分發揮的創造性活動,因此是高尚的勞動。在這些領域,產生了不少世界級的大師。

貝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是其中的一位。按艾耶爾(A.J.Ayer)的看法,羅素是位罕見的哲學家,他不僅把哲學中的一些專門問題與自然科學結合起來,而且與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結合在一起,此外還參加政治活動。他的著作涉及麵非常廣,但他的學術地位,主要是由他的哲學著作、特別是他在青年和中年早期完成的著作樹立的。

羅素的重要貢獻在邏輯哲學方麵,在這方麵他繼承了英國經驗論的古老傳統。他認為,我們的一切信念都需要用哲學來證明其合理,當然,他並不認為通過哲學論證能夠解決諸如寫字桌的存在或滑鐵盧戰役的結果等等的經驗論問題,也不認為它能夠解決偶數集的存在或畢達哥拉斯定理的效準這樣的形式問題。但他認為哲學的論證仍然是必要的,原因是,在回答這些問題時,需要斷定一些命題,除非我們有權利相信某些類型的實體的存在,否則我們就沒有權利接受這些命題,換句話說:除非有物質的客體,否則就不可能有桌子;除非有進行戰鬥的人,有進行戰鬥的地點和時間,否則就不可能有戰役;必須先有數,然後有些數才會是素數。但是我們是否有理由以及在什麽意義上能夠確認物質客體或人或空間中的點或過去的事件或數的存在呢?這就需要進行哲學討論。

羅素認為,我們從最不容易懷疑的要素出發,然後看從這些要素中可以構造出什麽東西來,或從它們能推論出什麽東西來。由此他認為:“科學的哲學研究的最高準則是:在任何可能的地方,都要用邏輯構造來代替推論出來的實體”,以便最大限度地保證論證的真實性。換言之,當給予的某一種規則可以把關於A的陳述翻譯成一套關於B、C、D的陳述,後者至少具有相同的事實內容時,則一個客體A就表明是一個由一套客體B、C、D所構成的邏輯構造。羅素強調為了正確地解決哲學問題,必須運用邏輯技術,由此他甚至認為邏輯就是哲學的本質。同時,因為羅素所願意揭示為邏輯構造的實體已經在我們的信念體係中起過重要作用,構造它們的過程便采取一種分析過程的形式。正因為如此,羅素也常常被說成是分析哲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