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英國通史(全六冊)

第一篇 都鐸時期 第一章 國王與政府

都鐸王朝(Tudor Dynasty)是英國從中世紀向現代轉型的時期,在這一時期,英格蘭政治體製中發生的最深刻、最具影響力的變化是王權轉型,王權從等級君主製轉變成專製君主製,即所謂的“新君主製”(New Monarchy),都鐸君主也從貴族領主第一人轉變成現代國家的主權所有者了。與此相對應,中世紀等級狀的權力與義務的關係,轉變成由上而下的統治和被統治的關係,通過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官僚體製並且壟斷武力,都鐸王朝的政治權力滲透到每一個人以及社會的各個方麵。都鐸因此而建立了一個現代性質的國家,並與之等同為一體,其權力也走向前所未有的頂峰。

應該指出,早在1471年,當約克(York)家族的愛德華四世(Edward Ⅳ of England,1442-1483)取得巴尼特戰役(Battle of Barnet)勝利時,英國已進入政治上相對穩定的時代,愛德華的某些措施也為都鐸王朝的政策奠定了基礎,例如,他利用中等階層渴望王權強大、消除動亂和不安的社會心理,推行一係列加強王權的措施,目的是通過提升王室的經濟獨立地位,來避免貴族(Grandee)與議會的掣肘。首先,他沒收敵對的蘭開斯特派貴族的領地,擴大王室領地。第二,他說服議會授予其終身享用關稅權,包括對羊毛、皮革、呢布的出口稅和對一般商品征收“噸稅”(tonnage tax)和“磅稅”(poundage tax)的權利,使關稅成為君主收入的主要來源。他還親自向富商平民遊說,讓他們“自由捐贈”,獲得臨時性捐款;作為回報,他吸收騎士、法官、律師等平民進入禦前會議,以此與貴族抗衡。第三,他著力保護並親自參與商業活動,通過代理人將上等的羊毛、呢布和錫等商品運到意大利和希臘,獲取厚利,被時人稱為“商人國王”(merchant king)。第四,他規避大陸戰爭,節約王室開支,例如與法王路易十一(Louis XI of France,1423-1483)簽訂《皮基尼條約》(Treaty of Picquigny),暫停了對法戰爭。由於上述幾個原因,愛德華四世能夠做到“自己養活自己”:他在位22年,僅召集六屆議會,無疑,這些措施都為都鐸王朝提供了經驗,英國也因此而開始走向政治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