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英國通史(全六冊)

第六篇 思想文化 第一章 文學

18世紀早期,英國從事文學創作的人擴展到中等階級與女性。如果說,16-17世紀英國文學建立在貴族庇護的基礎上,現在則讓位於出版商對文學的培育,這是現代文學的真正開始。通過圖書貿易、期刊、沙龍、圖書館等手段,文學消費成為日常生活的一個部分。雖然此時多數人尚不能閱讀,但文學不再僅僅是教會、專家和鄉紳的事。18世紀是新古典主義時期,這個世紀中期以後,亞曆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喬納森·斯威夫特(Johnathan Swift)、塞繆爾·約翰遜等人作品中的“理智”主題,開始受到托馬斯·格雷、約翰·沃爾波爾等人作品中“情感”因素的補充,浪漫主義因素開始出現。18世紀是小說興起的世紀,從世紀中期開始,塞繆爾·理查遜、亨利·菲爾丁和勞倫斯·斯特恩帶來了小說的繁榮。不過在這個世紀後期,英國文學中的非小說體裁仍舊繁榮,散文被塞繆爾·約翰遜、愛德華·吉本、詹姆斯·博斯韋爾(James Boswell)推向新的高度,戲劇在理查德·布林斯萊·謝立丹那裏得到發展,詩歌的特點是回到個人生活。

與17世紀的衝突和動**相比,18世紀的英國文學充滿樂觀,表現出相信進步和相信人的完善的特色,這與啟蒙運動的總趨勢相一致。許多人覺得他們生活在類似羅馬帝國奧古斯都時期的黃金時代,因而在英國文學史上,18世紀前期又稱奧古斯都文學時期,古希臘、羅馬作品是文學家們模仿的榜樣。這個時期也稱為新古典主義時期,因為在歐洲大陸,溫克爾曼等人的古典文化研究再次形成了熱潮。

18世紀是一個閱讀的世紀,至少從世紀中期起,各個階層的讀者和各種讀物都很豐富。男人和女人,鄉紳和商賈,專業人士和城市文員都在閱讀各式讀物。從科學論文、曆史書籍到旅遊指南,從笑話、戲劇、廣告到小說和詩集,人們為知識、消遣、獲利,同時也為道德的進步而閱讀,閱讀成為美德。“在18世紀,印刷商、出版商、書商、作家、讀者和批評家們一道將文學從符合精英階層和賦閑鄉紳口味的享受,變成無所不在的消費產品。”在世紀之初,文學是一種風格與技巧,到了世紀之末,文學成為生產品,是文化人的活動或職業。在16-17世紀,藝術家是一群被庇護的人,除了創作屬於通俗文學的戲劇,藝術家是為庇護者服務的。18世紀,文學家第一次成為靠“賣文”為生的人,笛福和蒲柏是兩個例子。笛福一生寫作560本書(其中260本是政論),為20多家雜誌撰稿。蒲柏是《荷馬史詩》的譯者,30歲以後,他光憑兩部詩的稿酬便可衣食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