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練新軍是攘外,古語曰過,攘外必先安內,曾國藩的“安內”沒有文化育人的成分,因為是非常時期,文化育人效果緩慢。所以他的“安內”就是屠刀。一到長沙,他就以團練大臣的身份向湖南各地發出文告,嚴令各州各縣迅速從嚴剿辦土匪,這個光榮的任務交給了當地的團練頭子。他對這些人嚴肅地說:“自從長毛匪叛亂以來,各省一些刁民坐觀天象,躍躍欲試,再不想做人而要做匪。對於這種人,就該像理學家祛除人欲一樣,隻要稍有苗頭,當頭一斧,絕不客氣。至於苗頭是什麽樣,你們有眼有心,眉眼不順的人必是土匪坯子。倘若你們力量不夠,那就趕緊來長沙通知我,我派兵去協助你們。”
有人提出質問:“縣城還好,各個鄉村沒有那麽多監獄,該如何關押這些土匪?”
曾國藩回答:“湖南這鳥地方多年來刑法不嚴,很多罪犯本該處以死刑,地方官卻老虎念佛珠,假慈悲。天道循環,他們早就欠下的債現在到了還的時候,一旦捉到土匪,不必訊問不必關押,就地正法!”
湖南各地如此,長沙同樣如此。曾國藩原本是讓長沙各地的團練頭子捉到土匪後捆送長沙第一縣善化處決,可一段時間後,他發現善化縣殺的土匪並不多。這讓他暴跳如雷,怒中生智,他在團練大臣的公館內設了審案局,說是“審案”,其實根本不審。對團練頭子們捆綁而來的“土匪”,既不依照法律條文,也不需任何證據,隻要團練頭子說對方是土匪,曾國藩再看一下對方的麵相,馬上結案。麵相過得去的立即砍頭,麵相不好的可就倒黴了——活活被鞭死。曾國藩設立的審案局對那些相貌不佳、賊眉鼠眼的人而言就是閻王殿。
曾國藩後來以善於相麵著稱,這項本領大概就是在湖南長沙審案局學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