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血酬定律:中國曆史中的生存遊戲

三、肉食動物之間的規矩

李珍發財故事的第二個亮點,他發財的第一步,就是指使路春貴砸賭局。李珍勾結好“在衙門裏有人”的地保甄連發,又買通了靠一條扁擔吃飯的路春貴當“肉墩子”,讓他去韓家小店砸寶局,刀砍韓相林。韓家父子人單勢孤,打官司又輸在堂上,從而氣走塘沽。李珍“擠韓奪店”成功。

如果把打曹八和打菜農比喻為肉食動物吃草食動物,那麽,砸賭局的故事就有了狼吃狼或黑吃黑的性質。整個過程說來簡單,背後卻隱藏著深厚的傳統和精巧的利害計算。

十九世紀末,天津混混兒已經發展出一套爭奪賭場的完善規矩。《舊天津的混混兒》[139]一文介紹道:

賭局抽頭,可謂日進鬥金,羨慕的自然大有人在。若想從中染指,也不是容易的事,必須單人獨馬,闖進賭局大鬧一場。方式方法各有不同。有的到時橫眉豎目,破口大罵,聲稱把賭局讓給他幹幾天。局頭見禍事到來,挺身應付,說不到三言五語,兩下說翻,一聲令下,打手們取出斧把便打。來者應當立時躺下賣兩下子。

躺下有一定的姿勢:首先插上兩手,抱住後腦,胳臂肘護住太陽穴,兩條腿剪子股一擰,夾好腎囊,側身倒下。倒時攔門橫倒,不得順倒,為的是誌在必打,不能讓出路來替賭局留道。如果一時失神躺錯,主人借此自找下梯,誣賴他安心讓路,不是真挨打來的,奚落幾句不打了。這一來便成僵局,來人空鬧一場無法出門,結果是丟臉而已,不曾達到目的,反鬧一鼻子灰。

橫倒下後,仍是大罵不休,要對方打四麵。其實隻能打三麵,打前麵容易發生危險,既無深仇大恨,誰也不肯造成人命案子,那一來賭局便開不成了。

打時先打兩旁,後打背麵。打到分際上,局頭便自喝令‘擎手吧!夠樣兒了’。打手們立時住手,聽候善後處理。另有人過來問傷者姓名、住址,用大叵羅或一扇門,鋪上大紅棉被,將傷者輕輕搭上,紅棉被蓋好,搭回去治傷養病。有禮貌的主人親自探病,好言安慰,至此改惡麵目為善麵目,少不得送錢送禮。這便是天津俗語所謂‘不打不相識’。傷愈後,經人說合每天由賭局贈予一兩吊線的津貼,隻要有賭局一天存在,風雨無阻,分文不少,或自取或派人送到,名為‘拿掛錢’,江湖切口叫‘拿毛鈿’。從此反成好友,那人算有了準進項,便可安然享受。如果被打的喊出哎呀二字,不但白挨—頓打,而且要受奚落,自己爬著走,也得算數。當年頗有些初出茅廬的未經考驗,率爾輕舉妄動,勢必丟臉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