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見識了賭場的“掛錢”,保安公司的“代理費”,抄手拿傭的“傭金”,再加上順便提到的贖票錢和買路錢,“血酬”已經有了五種表現形式。《話說當年的謙德莊》提到的形式至少還有五種:
1、做小買賣的“地份錢”。
2、走江湖賣藝的“毛鈿”。
3、妓院的“門租”和被子錢。
4、一般居民的自治費、路燈費、衛生費和修路費等。考慮到“接三差五地總來斂錢,說多少就得交多少,言無二價,誰敢不給,”我們似乎不能把修路之類公益名頭太當真,又不好完全不算,姑且打個五折。
5、“一些象樣的買賣都有李珍的幹股。”
“幹股”就是企業無償贈與的股份,這個詞用得並不錯,但還可以更準確。我在四川《彭縣誌》上看到過這樣一句話:(袍哥大爺劉治平)“坐吃牙行鬥秤、煙館賭場硬股”。[141]初讀此句,猶如醍醐灌頂。“硬股”這個概念和“賣命”的說法一樣,蘊涵著造詞者和用詞者對這種社會現象的透徹理解,這是地道的中國思想和民間智慧。這種智慧給予我巨大的啟發。我還見過當代民間的一些語言創造,譬如黃股(資金股)、白股(技術股)、紅股(實權人物的幹股)、黑股(送給黑勢力的股),以及“權力股”和“好漢股”等等,但我認為,這些概念都沒有達到“硬股”的深度。硬股,正是“血酬”在股份製中的存在形式。這種東西的存在,勾勒出中國“成事要素”的常規範圍,反襯出官府提供的公共安全的欠缺。人們對這種欠缺習以為常,發展出彌補的辦法,並成為固定的規矩。
資源分配必定遵循某種規則,必定發展出某種規矩。在我們看到的情景中,無論是打翻菜農“抄手拿傭”,還是砸賭場“拿掛錢”黑吃黑,這些規矩都**裸地建立在強橫的基礎上,建立在以暴力損害對方的基礎上,因此,我稱之為“橫(第四聲)規矩”。在中國曆史上,橫規矩一直肩負著資源分配的重擔,據此分來的資源,便是不斷改頭換麵、與時俱進、因地製宜的“血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