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血酬定律:中國曆史中的生存遊戲

二、朱元璋的發現

洪武十九年(1386年),鬆江府的吏卒違法害民,都察院窮追根由,揭露出一個特殊群體。

都察院近似如今的監察部。鬆江府位於今日的上海市鬆江縣,下轄上海縣和華亭縣。 如果以當政年頭計算,洪武十九年相當於共和國的1968年,正是**如火如荼的年代。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幹勁十足,試圖建立一個幹淨的社會,在審案子的時候講究“瓜蔓抄”,刑訊逼供,內查外調,最多時一個瓜竟能牽扯出兩萬多個大瓜小瓜。這次在鬆江府順藤摸瓜,又牽扯到蘇州府,結果發現了一個2871人的害民集團。

朱元璋詳細描寫了這個發現。他說,鬆江府有一批不務正業的人,專門依附衙門裏的役吏皂隸,借官府之威害民。這些人自稱小牢子、野牢子、直司、主文、小官、幫虎,僅鬆江一府就有1350名,蘇州府還有1521名。

朱元璋說,這些人不知農民的艱辛,農忙時下鄉生事。芒種正是栽種季節,他們拿著官府批文找到農民,從水車上把人鎖下來,或者從農民手裏奪下秧苗,鎖人出田。[156]

朱元璋還詳細剖析了“牢子”(近似如今的獄警)職位上的貓膩。朱元璋說,牢子分三等,有正牢子、小牢子和野牢子。正牢子是編製內的正役,小牢子和野牢子都是不務正業之徒,這樣的人僅鬆江府就有九百餘名。[157]

皂隸(衙門內的差役,近似如今的法警和刑警)的職位上也有貓膩。編製外的皂隸叫“小弓兵”和“直司”。小弓兵大概相當於皂隸職位上的臨時工,“直司”的地位排在小弓兵之後,可能屬於二等臨時工。當時的政府工作人員似乎也像如今一樣,位子坐穩當了,就想把髒活累活交給臨時工做。臨時工幹久了,位子也坐穩了,又會招徠和支使二等臨時工,同一職位上就可以形成三個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