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執政後,一方麵著手擺脫經濟危機,為擴軍備戰提供經濟前提,另一方麵實施經濟體製和機製的改組,逐漸建立起具有濃厚納粹特色的戰爭經濟體製。整個納粹統治時期,根據主要經濟任務的差別,德國經濟大致可以劃分成三個階段。1933—1935年為“沙赫特時代”,重點是在納粹黨和企業家之間構建起新的合作平台,擺脫經濟危機,減少失業人口; 1936—1941年為“四年計劃時代”,以組建“自給自足”的經濟結構為抓手,較大幅度地實施納粹的經濟體製機製改造,構建備戰經濟體製; 1942—1945年為“施佩爾時代”,推動經濟為總體戰爭服務。
希特勒就任總理時,德國經濟已經走出了危機的穀底,但仍陷於困境之中,失業人數高達601.4萬。[7] 1933年2月1日,即希特勒出任總理的第三天,就發表了《告德意誌國民書》,宣布政府將實施“偉大的”四年計劃:在四年內“徹底克服失業”“拯救德意誌的工人”“拯救德意誌的農民”。希特勒強調:“政府保證避免一切可能危及通貨的嚐試”,“不靠由國家組織的經濟官僚機構的間接方法保護德國人民的經濟利益,而是依靠私人創造力量最大限度地推動,依靠承認財產所有權”。他說:“勝利的原則在於對企業的組織和引導以及從賠款和不可能履行的債務與利息義務中解脫出來。”[8]按照他自己的說法,當時他必須盡快解決兩個主要的經濟難題:失業和農業危機。[9]西方國家曆史上的經濟危機,大多依靠“自我均衡調節機製”來應對,政府較少幹預。1929年爆發的大危機,使資本主義原有的一切舊的經濟理論、舊的經濟運行機製和管理方式,紛紛失靈。不少西方國家開始在經濟大風暴中尋找一葉方舟。德國從布呂寧起的三屆內閣,也都在圍繞著克服失業、恢複經濟、解決賠償和債務問題來運作,但都未能奏效。希特勒要想快速擺脫經濟危機,贏得民心,同樣存在著很多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