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集中化是現代化發展進程的必然趨勢,在這一趨勢下,中小企業受到很大的競爭壓力。受壓者的支持和參與,是納粹運動得以發生發展的動力之一。希特勒就任總理後,中小企業主和工匠等社會階層也重申了自己的訴求,要求納粹黨履行《二十五點綱領》第16條[44]的內容,打擊大資本和大地產,維護小工商者的利益。尤其是納粹黨取得1933年3月國會選舉的勝利後,連不少地方黨組織也認為納粹革命已經取得勝利,可以放開手腳實施《二十五點綱領》。在經濟領域,“民族社會主義工商業中產階層戰鬥同盟”(Nationalsozialistischer Kampfbund für den gewerblichen Mittelstand)成了這種訴求的主要代表者。該同盟把主要的打擊目標指向商業領域的大資本——百貨公司,經常組織抵製大百貨公司和商業合作社的行動,通過各種途徑幹擾它們的經營活動。這些行動很快影響到城市的經濟生活,政府和納粹黨當局感到需要出麵加以幹預。1933年5月中旬,當局接連采取兩個行動。5月12日,政府頒布《保護零售商法令》,規定1934年7月1日以前不得開設新的百貨公司,現有的百貨公司也不得擴大規模。翌日,即5月13日,國家經濟專員、納粹黨經濟處處長奧托·瓦格納和“工商業中產階層戰鬥同盟”主席特奧多爾·馮·倫特(Theodor von Renteln,1897—1946)聯合發布指令,聲稱:“工商業中產階層戰鬥同盟是履行特殊經濟使命的組織,同盟的領導者對這些使命負有全責。以下任務不屬於這種使命:專員的任命;團體和工廠的調整;不當人選的免職與替換;對物價和企業活動的幹預。這些任務已經授權給國家、地方當局、國家經濟專員,以及它們的代理人。因此,嚴禁戰鬥同盟的所有官員采取未被授權的有關上述範圍內的所有行動。違者將受到法律懲處。”[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