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第三帝國史

第四節 社會政策

納粹黨作為一個主要來自社會中下層的政黨,對推行社會政策有著較大的興趣。從普通黨員和追隨者的角度來說,長期的落魄生活使得他們要求得到國家保護,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和質量。而其元首希特勒作為一個來自社會下層的玩弄權術的“大師”,也清楚地看到,僅僅依靠高壓統治難以穩住政權,必須同時使用思想灌輸和社會籠絡手段。早在1930年初,他就明確表示:“用警察、機關槍和橡皮棒,不能持久地單獨維持統治。對此還需要另外一些東西,用以維持一種統治、一種可信的必要的世界觀。”戈培爾也曾經明確地表示過,社會政策的目的在於鞏固民族共同體。他說:“我們不是從個人出發,我們並不代表這種觀點,以為必須給饑餓者飯吃,給幹渴者水喝,給衣不蔽體者衣穿——這不是我們的動機。我們有完全不同的動機。概括為最簡單的一句話:我們必須擁有一個健康的民族,旨在完成自己在世界上的使命……第三帝國社會政策首要的不是保護勤勞的人……抵製一種充滿各種生活風險的災難,它更多的是保障和維護德意誌民族的生存,最終的目標是形成一個由健康的、有效率的、樂於勞動的、有防衛力和有種族價值的德意誌人組成的民族共同體。”[41]

在德國,勞動權的保障,在法律上早已成為現實,然而如何在實際經濟生活中讓更多的人就業,卻經常是令各屆政府費神的事。納粹當局把擺脫經濟危機、擴充軍備、減少失業和鞏固民族共同體等幾件要務捆綁在一起,力求產生連帶效應。希特勒在一次談話中說過:“國家隻要有權力給工人提供工作與麵包,那麽工人們也就不需要再使用罷工的權利了。”[42]如前所述,在擺脫經濟危機的過程中,失業問題也很快得到緩解。然而隨著勞動力短缺現象的產生,勞動時間保護政策卻麵臨著挑戰。納粹黨在上台前,就表示讚成八小時工作製,認為“八小時工作製是從捍衛家庭與民族健康角度得出的。因為隻有縮短了工作時間,工人們才能有時間照顧家庭,得到精神上的休息,最後才能提高生產效率為國家服務”[43]。超時工作,在希特勒看來,將會損害身體健康,不利於民族發展。納粹黨上台之初,仍然堅持原先的原則。1933年7月28日,政府明確要求企業中每個勞工的周工作時間不允許超過40小時。[44]然而從1934年7月開始,政府開始在這個問題上放鬆控製,允許企業根據自身條件,在取得勞動督察官同意後,決定本企業的勞動時間。很快,勞動時間開始上升。據統計,1933年勞工的平均周勞動時間為42.94小時,1934年則上升到44.56小時,1935年大致與1934年持平。[45]當然,政府也防止企業主隨意延長工作時間,規定“每天的工作時間最高不得超過16小時,每天必須保持8小時的不間斷休息時間,且每兩周至少有一天的時間給勞工自由支配”[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