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社會民主黨在希特勒上台前對魏瑪政府采取“容忍政策”,希特勒執政後又火燭小心,把自己的行動局限在合法的範圍內,但最後還是避免不了遭取締的噩運。不少基層組織和黨員對黨的領導層不滿。同時,該黨為了向希特勒政權表示“清白”,曾於1933年3月退出社會主義工人國際執行局,又受到許多國家社會民主黨的批評。幸好執委會在政治流亡問題上早有準備,黨遭取締後,執委會大多數成員陸續流亡國外,11天後,即1933年7月2日,以奧托·韋爾斯(Otto Welles,1892—1939)和漢斯·福格爾(Hans Vogel,1881—1945)為首的德國社會民主黨流亡執行委員會即在布拉格成立。韋爾斯宣布該執委會是德國社會民主黨唯一合法的執行委員會。[21]
麵臨新的形勢,流亡執委會決定製訂新的綱領,對麵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及時作出新的回答。1933年底,一個反映該黨左派觀點的草案問世。草案首先就社會民主黨領袖在魏瑪共和國時期的政策做了嚴肅的自我批評,承認“社會民主黨在奪得政治民主之後,沒有從根本上變革經濟結構和基本生產資料所有製,企圖通過改善工人狀況、實行工人政策、提高工人階級政黨和工會的影響,把資本主義製度逐步改造成為社會主義製度,這種嚐試已被撞得粉碎”。草案在總結曆史經驗的基礎上,提出無產階級政黨在奪取政權以後,必須把大土地所有者的土地、重工業和銀行轉變為人民所有製,並且要鎮壓剝削階級的反抗,“每一個反對人民意誌的人都將被剝奪,從而失去公民權利”。草案認為,法西斯主義是中間階層的暴亂,而法西斯主義之所以能夠上台,首先是因為法西斯領袖成功地把大資本的代表、舊貴族集團拉到自己一邊,“為了消滅民主及其締造者——無產者有組織的力量,集合了所有的反動運動”。草案還初步承認實現工人階級及其政黨統一的必要性,認為“爭取自由和社會主義的鬥爭要求團結所有社會主義力量”,要把所有堅持“自由和社會主義思想的其他政黨的代表”聯合起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