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共產黨和德國社會民主黨在希特勒上台執政前就擁有自己的政治活動空間,而希特勒實施的納粹“一體化”又需要一個過程,在“一體化”的起步階段,希特勒政府還不能無所顧忌地動用國家權力對政敵實施鎮壓,因此這兩個政黨尤其是德國共產黨,較早就走上了反抗的道路。相比之下,其他社會集團的抵抗運動興起較晚,不少骨幹成員具有濃厚的民族主義思想,在希特勒執政初期持擁護態度。等到他們逐漸看清納粹黨的真麵目,想同希特勒分道揚鑣時,納粹政權已經得到鞏固,因而反抗活動的難度大為增加。因此,這些反抗集團的抵抗活動具有自己的特色。除了慕尼黑的“白玫瑰”組織曾經通過傳單與標語呼喚民眾,其他集團主要是在納粹統治下形成一股暗流。他們采取較為保險的方式在集團內外構建聯絡網,在集團內部的小圈子內探討“後希特勒時代”的德國道路,抓住極少數的時機向西方國家表明“另一個德國”的存在並尋求支持,在1944年“七二〇事件”中參與謀刺希特勒。
這類團體中產生較早、影響較大的是“格爾德勒集團”(Die Goerdeler Gruppe,又譯戈台勒集團、歌德勒團體)。其核心人物卡爾·格爾德勒的經曆在民族主義抵抗人士中頗具代表性。他於1884年出生在普魯士小鎮施奈德米爾(Schneidemühl)[24],早年攻讀法學。政治上傾向保皇主義,主張恢複霍亨索倫王朝的君主政體。曾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複員後回到德國時,霍亨索倫王朝已經瓦解。他曾經猶豫是否應該投入公職生涯,服務於同自己的政治理念相去甚遠的魏瑪共和國。最後,他選擇了從政,1920年起擔任柯尼斯堡市副市長,政績斐然,1930年起任萊比錫市市長,逐漸成為地方行政長官中的佼佼者。由於他讚同以緊縮銀根的辦法來應對經濟危機,反對推行膨脹政策,1931年底被布呂寧總理任命為全國物價管製局局長(兼任)。[25]希特勒執政之初,格爾德勒雖然對納粹黨的一些主張持有看法,也拒絕加入該黨,但仍然認為納粹運動中有好的一麵,特別希望在該黨領導下能夠克服德國嚴重的政治與經濟危機。因此,作為萊比錫市長的格爾德勒與納粹黨地區組織保持著良好的關係,希特勒也很欣賞這位幹練的地方行政首長,於1934年再度任命其兼任全國物價管製局局長,甚至將自己的座機供其使用,並邀請其參與一些城市行政法的修訂。格爾德勒則希冀在自己的參與下能推動德國向好的方向邁進,因此向希特勒提交過不少備忘錄,希望能發揮自己的影響力。然而,格爾德勒的一些改革主張,如建立法治國家、實施自由經濟和地方自治等,都無法為當局所采納。尤其在當局擺脫了經濟危機和群體失業後,開始邁上擴軍備戰的道路,在經濟政策上離格爾德勒節省開支、平衡預算的想法越來越遠。格爾德勒的建議經常被希特勒指責為“完全不適用”。而納粹政權加強經濟幹預、擴大政府投資、走向自給自足的努力,越來越使格爾德勒感到難以接受。他逐漸成為政府的批評者。1936年初,納粹黨大區指導處要求拆除萊比錫某大廈音樂廳前門德爾鬆(猶太人)的紀念銅像,格爾德勒以市長身份表示拒絕。[26]然而,同年11月格爾德勒出訪北歐,納粹黨徒趁機把銅像拆除。格爾德勒回國後以強硬姿態要求複原銅像,遭到納粹黨大區指導處拒絕後,毅然辭去市長職務。此時,原先一直邀請格爾德勒加入董事會的克虜伯集團,在希特勒的壓力下放棄了承諾,而與當局保持一定距離的博世公司(Firma Bosch)卻趁機聘請其擔任顧問兼與官方交涉的代表。該職務不僅使格爾德勒得到經濟資助,而且能名正言順地到各地活動,甚至走出國門。1937年,格爾德勒先後前往比利時、英國、荷蘭、法國、加拿大和美國,翌年又先後到過法國、瑞士、意大利、南斯拉夫、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一方麵了解國外的經濟狀況,開拓自己的視野,另一方麵也努力讓外國政要了解納粹統治的真相,以及“另一個德國”的存在。他在一定的時候,就會寫出國外考察的詳細報告,分別寄給相關人員,其中包括戈林、沙赫特、陸軍總參謀長路德維希·貝克(Ludwig Beck,1880—1944)、陸軍總司令弗立契、陸軍總參謀部軍需長弗蘭茨·哈爾德、克虜伯集團和博世公司的董事長。[27]格爾德勒在同外國政要接觸後,提出了對德國外交戰略的基本看法。他認為,英國政府已經越來越傾向於廢除《凡爾賽條約》以滿足德國的要求,如果德國願意保證歐洲和平,使英美兩國有能力在東亞地區展開爭奪,則它們會對德國有所補償。在此前提下,德國的殖民地問題、但澤走廊問題、合並奧地利和捷克蘇台德區問題,都可以通過協商獲得解決。德國走向世界市場和穩定馬克幣值等問題,也能在美國的幫助下得到解決。但是,如果德國的行動導致了戰爭爆發,美國雖然不至於派遣軍隊進入歐洲作戰,但是會給予英國以戰爭支持。因此,為了德國的利益,政府不應該與西方大國急劇對抗,甚至不惜一戰。而當時,希特勒的各種冒險舉動將會使德國陷入經濟、政治,尤其是道德上的災難。基於此,格爾德勒逐漸成為一名堅定的反納粹抵抗分子。他利用自己的人脈關係,積極與各方勢力聯絡,組建起一個抵抗集團。範圍所及包括軍隊內中高級軍官、企業界領袖、退休的政府高層官員、外交部內的反抗小團體、教會人士、社會主義者和工會領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