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途、財富、文化三重價值標準相繼出現且並存的過程,也是三重價值標準相互滲透的過程。國家權力的控製者積極尋求社會財富、尋求文化地位;社會財富的控製者也積極尋求國家權力的傾斜和保護,同時附會風雅,要成為“文化人”;文化產品的創造者同樣在謀求政治權力、謀求社會財富。社會的多元化侵蝕著傳統道德的底線,腐敗痼疾持續侵蝕著明代官場並愈演愈烈,商人固然是要追逐利益,文人也多“坐在利欲膠漆盆中”,王陽明在給弟子黃宗明的信中指出這一現象:
誌於道德者,功名不足以累其心;誌於功名者,富貴不足以累其心。但近世所謂道德,功名而已;所謂功名,富貴而已。(《王陽明全集·與黃誠甫》)
名為問道德,其實是在謀功名;說是謀功名,其實是在謀利祿。張瀚曆數明代浙江的人物:劉基、方孝孺、於謙、胡世寧、孫燧、王守仁。為王陽明的倡導加注腳:“此數君子者,豈非誌於道德,功名不足以累其心,誌於功名,富貴不足以累其心者耶!”(《鬆窗夢語》)
這種將“功名”視為“道德”,將“富貴”視為“功名”的現象,王陽明稱之為“心中賊”,希望用“致良知”恢複人們心中早已泯滅的“良知”,少一些“私欲”,多一些“天理”。王陽明和曆代的“思想者”“哲學家”及同時代的“學者”不同,他不但能講學授徒,還特別能辦事,別人搞不定的事情,到他手上,都能迎刃而解。所以,隨著王陽明本人的被神化,“王學”也風靡全國,直有取代朱學之勢。
但是,對於王陽明的成就、王學的風靡,統治者並不高興。王守仁一死,明朝朝廷便對他進行清算。當時“朝議”對王守仁做了這樣的“蓋棺定論”:
守仁事不師古,言不稱師。欲立異以為名,則非朱熹格物致知之論;知眾論之不與,則著朱熹晚年定論之書。號召門徒,互相唱和。才美者樂其任意,或流於清談;庸鄙者借其虛聲,遂敢於放肆。傳習轉訛,悖謬日甚……若夫剿[滅]佘賊、擒除逆濠,據事論功,誠有可錄。……今宜免奪封爵,以彰國家之大信;申禁邪說,以正天下之人心。(《明世宗實錄》卷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