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節我們來談談霸主。首先我們要談一談齊國的霸業。談齊國的霸業,那麽一定要談管子(管仲)的改革。
管仲這個人在曆史上是一代賢相,在齊桓公稱霸之前,管子就對齊國進行了改革,也可以說,他是有史以來第一個在政治、經濟、外交方麵進行改革的人物。
首先說在軍事方麵的改革,《國語》說要“三其鄉伍其鄙”,然後“作內政而寄軍令”。實際上要點就是把對民事的管理和軍事組織結合起來。所謂“三其鄉伍其鄙”,就是要把鄉一分為三,這個鄉主要是指能夠出戰士的鄉。那麽整個齊國有多少鄉呢?二十一個鄉。其中工商之鄉六個,也就是劃了六個鄉是不參與戰爭的,他們要為戰爭提供服務,提供戰爭所需要的各種物質基礎。所以實際上是士鄉十五,這士鄉十五一共組織了三支軍隊,齊桓公領導一支,然後另外兩個齊國的貴族——國氏跟高氏——各領導一支。這就是三鄉軍隊。
管仲這樣組織軍隊,有一個基本的原理,就是利用大家的互相熟悉,“五人”是最基本的活動軍事單位。《國語》中記載,他說要“祭祀同福,死喪同恤,禍災共之”,他們是鄉親,互相熟悉,祭祀的時候共同祭祀鬼神,祈求福報。麵對死喪,他們互相撫慰,有禍和災都共同承擔。這樣一個基本的組織,就叫“三鄉”。管子實際上就利用了這種人與人之間的血親意識、鄉裏意識來組織軍隊。
那麽這個“伍其鄙”又是什麽呢?這就涉及鄉和鄙的區別。二十一鄉都是齊國的基本民眾。“國”的範圍就是一個土圍子。在土圍子裏你得吃飯,得種地,得有工商業,還得用城邑保護這麽一片地區。所以土圍子外還有一個周邊地區,這就是所謂的“鄉”。但我們知道齊國它不可能光管一個臨淄及周邊地區,它還有泰山以北的廣大地區,實際上這些地區往往都是“野人”居住的地方。他們也有城邑,也有統治者,但是整體被征服了,所以他們就被作為“鄙”進行管理。這就是“國野”製度。《國語》裏邊的《齊語》記載說:“三十家為一邑。”邑設有司,就是設一個官員。十邑為卒,十邑,就是300家,每家出一個人。注意,出一個人不一定是上戰場打仗,可能是做後勤、做運輸等。十邑就是一個卒,卒有卒帥;十卒構成一個鄉,然後鄉有鄉帥。這樣的話,他把“鄙”也組織起來,這個鄙叫五屬大夫。這就是“三其鄉五其鄙”,這就是“作內政而寄軍令”。這種行政區域的劃分,蘊含著一種軍事精神。所以為什麽齊國率先稱霸?這跟管子用軍事精神管理是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