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顧誠明史係列:南明史+明末農民戰爭史(全三冊)

第六章 張獻忠、羅汝才重舉義旗和楊嗣昌督師的慘敗

第一節 剿餉延期和加派練餉

崇禎十年,朱由檢在加征剿餉的詔書裏曾經說過:“暫累吾民一年,除此心腹大患。”一年很快就過去了,楊嗣昌的“三月平賊”(十年十二月、十一年正月、二月)計劃卻無法兌現。農民起義的烽火雖暫時受到了遏止,但距離統治者希望的“**平”還遠得很。設想明廷會恪守諾言從此放下屠刀是不可能的,要繼續用兵就要繼續征餉。朱由檢忸怩作態地表白一番不願“失信”於民之後,就在“勉從廷議”的幌子下決定剿餉延期。[1]

到崇禎十二年,明王朝在軍事上的形勢仍然沒有多大起色。廷臣們歸咎於兵雖多而不精,提出了抽練邊兵的建議。在楊嗣昌的主持下,決定了抽練各鎮精兵的具體方案:“宣府、大同、山西三鎮,兵十七萬八千八百有奇;三總兵各練一萬,總督練三萬,以二萬駐懷來,一萬駐陽和,東西策應,餘授鎮、監、巡撫以下分練。延綏、寧夏、甘肅、固原、臨洮五鎮,兵十五萬五千七百有奇;五總兵各練一萬,總督練三萬,以二萬駐固原,一萬駐延安,東西策應,餘授巡撫、副將以下分練。遼東、薊鎮兵二十四萬有奇;五總兵各練一萬,總督練五萬,外自錦州、內抵居庸,東西策應,餘授鎮、監、巡撫以下分練。汰通州、昌平督治二侍郎,設保定一總督,合畿輔、山東、河北兵得十五萬七千有奇;四總兵各練二萬,總督練三萬,北自昌平,南抵河北,聞警策應,餘授巡撫以下分練。”[2]按照這一方案,抽練總數為七十三萬多名。朱由檢一想到手頭將有這麽一大批精兵,實現“製虜滅寇”的夙願自無問題,於是欣然報可。

這時,副總兵楊德政又想出了一著高招。他認為“流寇”之所以難平,是因為他們出沒無常,流動不居;要想“滅寇”,關鍵在於加強地方武裝。因此,他建議地方政府實行“裁練”,具體說來就是府裁去通判,設練備一職,品級相當於官軍的守備;州裁去判官,縣裁主簿,添設練總一職,相當於把總級別。練備、練總隸屬於知府、知州、知縣,專門負責訓練民兵(或稱鄉兵);民兵的任務是捍衛鄉土,不得調往他處;並且規定數額,每府練民兵一千、州七百、縣五百。這個方案得到朝廷的欣賞,楊嗣昌提議先在畿輔、山東、河南、山西實行,然後推廣到其他地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