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義軍的鮮明階級屬性還表現在它的紀律嚴明,嚴禁搶掠民間財物、隨意殺人和調戲婦女。張岱記載說,起義軍所過之處“秋毫無犯。自成下令曰:殺一人者如殺吾父,**一女者如**吾母”[103]。進攻開封時,李自成也發布過命令:“窩鋪內藏匿婦女者斬。”[104]義軍作戰時的軍令也極其嚴格,令行禁止,“臨陣無得反顧”,“前者死,後者繼進”[105]。攻城時為了實施爆破或拉崩,命令軍士每人衝往城下鑿取三塊牆磚,完成任務的回營休息,不足數的正法。盡管城上矢石交下,戰士們仍然奮勇攻城。
起義軍的這些優良作風同明王朝官軍的無惡不作形成了鮮明的對照。河南人民從事實當中認識到李自成起義軍是自己的真誠保護者,由衷地歡迎和支持起義軍。如史籍所說:
朝廷方急獻賊,竭天下之兵馬錢穀專向一獻賊。賊自成乘間養勢,勢遂大。又能假仁愚百姓,百姓當他賊過,人畜巢卵靡有孑遺,即官兵過亦不下賊。惟闖賊過則家室完好,畝禾如故。百姓竟德之,竟多歸附,勢益大。[106]
賊令嚴明,將吏無敢侵略。明季以來,師無紀律,所過鎮集,縱兵搶掠,號曰“打糧”,井裏為墟。而有司供給軍需,督逋賦甚急,敲撲煎熬,民不堪命。至是陷賊,反得安舒,為之歌曰:“殺牛羊,備酒漿,開了城門迎闖王,闖王來時不納糧。”由是遠近欣附,不複目以為賊。[107]
封建文人的筆下能出現這樣接近實錄的描寫,確實是難能可貴的。它清楚地表明,李自成起義軍之所以能所向無敵,根本原因是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朱明王朝自居正統,把起義軍斥為犯上作亂、十惡不赦的盜賊,老百姓卻基於自己的親身感受根本不信這一套。他們的心是向著起義軍的。史籍中保留了一些河南人民支援起義軍的片段記載,例如:“初,賊之至他邑,有候於途者,有餉之糧者,有貽之弓箭者。”[108]崇禎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左良玉所統官軍“冒雪行抵裕州”,當地“士民皆潛伏女牆,澆水凍城,為賊堅守,即粒糧根草呼之不應,與價亦拒”[109]。由此可見,李自成起義軍在河南的擴展絕不是偶然的,更不是某些封建史籍中以“虛聲煽動”等誣蔑之詞所能解釋的,它歸根結底反映了李自成起義軍是深得人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