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加繆代表作(全四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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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見別人談論自己總是很有意思的,即便是坐在被告席上聽。在檢察官和我的律師進行辯論時,我可以說大家對我的談論是很多的,也許談我比談我的罪更多。不過,這些辯護詞真的有那麽大的區別嗎?律師舉起胳膊,說我有罪,但有可以寬恕的地方;檢察官伸出雙手,宣告我有罪,並且沒有任何可以寬恕的借口。但是,有一件事讓我隱約覺得尷尬。盡管我心裏憂慮,但我偶爾也想加入進去說幾句,但這種時候,我的律師就會對我說:“您別說話,這對您更有利。”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們在處理這件案子時,把我撇在了一邊。這一切都在進展著,而我不能有任何幹涉。我的命運被發落,完全不征求我的意見。時不時地,我想打斷所有人的話,對他們說:“追根究底,誰才是被告?被告也是很重要的。我也有話要說!”但是想來想去,我也沒什麽要說的。況且,我得承認,人的興趣點總不會持續太久的。比如,檢察官的控訴很快就讓我厭煩了。隻有那些與全局無關的隻言片語、一些手勢和大段獨白,還能使我震驚,或者引起我的興趣。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他從心底裏就覺得我殺人是有預謀的。至少,他試圖證明這一點。就像他自己所說:“先生們,我會提供證據,我將提出雙重的證據。首先是光天化日之下的犯罪事實,接著還有這個罪惡靈魂在其精神狀態驅使下,對我投出的隱晦目光。”他總結了媽媽死後的一係列事實。他強調了我的冷漠,不知道媽媽的年紀,第二天跟一個女人去遊泳、看電影,而且還是費南代爾的片子,最後還帶瑪麗回家。這時候,我花了好久才搞明白他在說什麽,因為他說“他的情婦”,而對我來說,那就是瑪麗,不是什麽情婦。接著,他談到了雷蒙的事情。我發現他看事情倒還是很清晰的。他所說的,看起來倒頭頭是道。我和雷蒙合謀寫信把他的情婦引出來,然後讓一個“道德可疑”的男人去羞辱她。我在海灘上向雷蒙的仇人挑釁。雷蒙受傷了,我向他要來了手槍。我為了使用武器,又一個人回去。我按照預謀的,打死了阿拉伯人。我等了一會兒。為了“確保事情做幹淨了”,我又沉著地、堅定地開了四槍,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是經過深思熟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