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往我辦公室打了個電話。他說他的一個朋友——他跟他說起過我——邀請我到他離阿爾及爾不遠的海濱木屋去過禮拜天。我回答說我很願意去,但是我已經答應和一個女友一起過了。雷蒙立刻說他的朋友也邀請我的女友,他朋友的妻子會很樂意在一大群男人中間有一個伴兒的。
我本想立刻掛掉電話,因為老板不喜歡人家從城裏給我們打電話。但雷蒙要我等一等,他說他本來可以晚上轉達這個邀請的,但是他還有別的事情要告訴我。他一整天都被一群阿拉伯人跟蹤,其中有他過去情婦的哥哥。“如果你晚上回去看見他們在我們的房子附近,你就告訴我一聲。”我說一言為定。
過了一會兒,老板派人來叫我,我立刻煩躁起來,因為我想他又要叫我少打電話多幹活兒了。其實,完全不是這麽回事兒,他說他要跟我談一個還很模糊的計劃,他隻是想聽聽我關於這個計劃的建議。他想在巴黎設立一個辦公室,直接在當地和一些大公司做生意,他想知道我是不是能過去工作。這樣我就能在巴黎工作,一年中還能出去旅行一下。“您還年輕,我感覺這樣的生活您會喜歡的。”我說是的,但說到底,我其實怎麽都行。於是他又問我是不是有興趣換一種生活方式。我回答說,我們從來不能改變生活,無論如何,生活都是一樣的,我在這兒的生活也不會令我不高興。他看起來不滿意,說我答非所問,沒有野心抱負,這對做買賣來說是個災難。於是我就回去工作了。我也不想使他不高興,不過我看不出有什麽理由要改變我的生活。仔細想想,我並不算不快樂。我做學生的時候,也有過不少類似的野心。但是當我不得不輟學的時候,我很快就明白了,這一切事實上都不重要。
晚上,瑪麗來找我,問我願不願意跟她結婚。我說我怎麽都行,如果她想的話,我們可以這麽做。於是她想知道我愛不愛她。我像上次說過的那樣回答她,我覺得這種話毫無意義,不過,很有可能我的確不愛她。“那為什麽要娶我呢?”她問我。我跟她解釋說這無關緊要,如果她想的話,我們可以結婚。再說,是她要跟我結婚的,我隻是說可以。她說結婚是件嚴肅的事情。我反駁:“不是。”她沉默了一陣,一聲不吭地望著我,然後她說話了,說她隻是想知道,如果是另一個女人向我求婚,我和那個女人的關係就像和她一樣,我會不會接受。我說:“當然。”於是她自問是不是愛我,在這一點上,我呢,我也無從得知。又一陣沉默之後,她自言自語說我是個怪人,她可能就是因為這一點才愛我,但或許有一天,她也會因為同樣的理由討厭我。我不說話,我沒什麽要說的。她微笑著挽著我的手臂宣布說願意和我結婚,我回答說,她願意什麽時候結就什麽時候結。於是我告訴她老板的提議,她說她願意見識見識巴黎。我告訴她我在那兒住過一陣,她問我那兒怎麽樣,我說:“很髒,有鴿子和黑乎乎的院子,但人的皮膚是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