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戰爭結束以後,奧地利借助雙重權利發展起來:一重,神羅馬帝國的皇帝權利,另一重,帝國等級的邦國權利。借助雙重權利,對外,奧地利邦國通過四次戰爭——土耳其戰爭、普法爾茨戰爭、北方戰爭和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將邦國領地與帝國領地區分開來,從而實現了邦國領地的整合與廓定。對內,奧地利邦君通過軍事行動和邦領政策,遏止了包含宗教和民族情緒的波希米亞分裂和匈牙利獨立的發展趨勢,並通過旨在將所轄區域的統治權利集中在維也納的機構改革,加強了哈布斯堡皇帝的權利,從而確立了邦君專製。這是奧地利君主國進入歐洲大國之列的曆史過程。
一、奧地利邦國領地的整合與廓定
三十年戰爭結束的時候,從北向南,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統治區域包括西裏西亞公國、波希米亞王國、摩拉維亞邊地伯國、奧地利大公國、施泰爾馬克公國、蒂羅爾伯國、克恩騰公國、克萊因公國以及米蘭公國和匈牙利王國的大部分。其中,米蘭和匈牙利是純粹的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襲產業,其他地區則同是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襲領地和神聖羅馬帝國的直屬邦領。從地域麵積來說,純粹的哈布斯堡家族世襲產業遠遠大於哈布斯堡王朝的帝國直屬領。但是,從法權地位來說,前者則低於後者。直屬帝國的領地受帝國法的保護,侵犯它就是侵犯帝國主權,而家族世襲的產業卻是家族勢力發展的基礎,維護和擴展家族領地是家族首領的責任。
如前已述,在以法國為典型的其他歐洲國家,統治家族擴展家族領地的結果是“家天下”。其過程是,統治王朝以王室領地為根據地或出發地,通過戰爭或其他手段將地方諸侯領地統一在王國的轄領之內,同時將王國的稅收、軍事、行政和司法權利集中在以國王為首的王國中央政府之中,最終建立中央集權的民族統一國家。然而,在德國,哈布斯堡統治王朝擴展家族世襲領地的結果完全與之相反。在德國,統治王朝的擴展雖然也以家族領地為根據地或出發地,但是其發展方向不是通過戰爭或其他手段將地方諸侯領地統一在神聖羅馬帝國(或德意誌王國)的轄領之內,也不是將帝國(或王國)的統治權利集中在以皇帝(或國王)為首的中央政府之中,而是將統一和集權兩個過程限定在家族世襲領地的範圍之內,結果是建立了奧地利獨立邦國,即獨立於神聖羅馬帝國的奧地利君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