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十年戰爭爆發的同一年,即在1618年,勃蘭登堡選帝侯約翰·西吉斯蒙德(Johan Sigismund,1676—1620,1608—1619年在位)繼承了普魯士公國,勃蘭登堡和普魯士聯合在同一世係的霍亨索倫王朝統治之下。從此,勃蘭登堡普魯士的統治者同時具有兩種權利地位:一種,身為帝國選帝侯,他具有神聖羅馬帝國的等級地位,且是帝國的最高等級之一;另一種,身為普魯士公爵,他還是波蘭國王的附臣,受效忠波蘭國王的誓約約束。因此,三十年戰爭結束以後,在相同的、建立強邦的目標下,勃蘭登堡普魯士走上了與奧地利不盡相同的道路。一方麵,在努力使普魯士公國掙脫波蘭宗主權的過程中,霍亨索倫家族將邦國的統治中心向東移到普魯士,以普魯士為根據地或出發地,逐步地整合並擴張邦屬領地;另一方麵,在努力侵占帝國領地的過程中,勃蘭登堡普魯士的統治者逐步地削弱本國邦內的等級割據勢力,將邦領內的稅收、軍事、行政與司法權利集中於柏林的選侯政府,進而實現了邦君中央集權製,向著歐洲大國的行列邁進。
一、勃蘭登堡-普魯士的領地整合與擴張
三十年戰爭結束的時候,作為勃蘭登堡普魯士的統治者,霍亨索倫家族的領地除了勃蘭登堡邊地侯國以外,還包括戰前已有的波蘭國王附屬地普魯士、拉溫斯貝格、馬爾克和克雷弗,並包括戰後獲得的後波美拉尼亞、哈爾伯施塔特、明登和卡閔主教區。此外,它還得到對於前波美拉尼亞和馬格德堡兩地的繼承權。就是說,當這兩個地方的統治家族出現絕嗣的時候,霍亨索倫家族有權接續該地的統治世係。然而,從東部的普魯士到西部的克雷弗,勃蘭登堡-普魯士的領地分散而割裂。改變這種狀況,將所有領地整合起來並有所擴張,其過程構成了勃蘭登堡普魯士向著強邦發展的早期曆史。勃蘭登堡普魯士領地整合與擴張的過程大致從17世紀中葉開始,到18世紀中期基本結束。這個過程的具體目標可以歸納為三個:一個,得到普魯士公國的宗主權,這項權利從1225年起掌握在波蘭國王的手中;另一個,得到於利希-克雷弗貝格的一部分,這一部分是“應該”由霍亨索倫選帝侯繼承的、但是被普法爾茨諾伊堡公爵搶占的嶽父遺產;第三個,得到包括奧得河口在內的前波美拉尼亞,這是瑞典楔在勃蘭登堡和後波美拉尼亞之間的、阻礙勃蘭登堡普魯士公國發展的外國障礙。在選帝侯弗裏德裏希·威廉統治期間。這三個目標決定了勃蘭登堡普魯士的邦國政策。雖然在“大選侯”去世之前僅僅實現了第一個目標,但是以這三個目標為開端的、躋身歐洲強國之列的普魯士強邦路線直到18世紀末都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