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德國通史(全六冊)

第四節 新修士團與異端教派 一、西多派修道院

自11世紀西歐修道院改革之後,改革後的修道院通過世俗君王、諸侯的贈予、獲得各種捐贈以及墾荒等方式占有大片的土地,同時還獲得開辦市場等經濟特權。在土地是唯一資源的中世紀的西歐,占有土地也就享有附著在土地上的各種權利,修道院的院長也因此享有與地方諸侯相同的政治權利,尤其是修道院改革運動的先鋒克呂尼修道院。克呂尼修道院通過傳播改革運動建起一個龐大的修道院聯盟,修道院院長的政治影響力有了很大的提升。克呂尼修道院的第六任院長雨果不僅是羅馬教皇的使節,而且還是德意誌皇帝海因裏希四世的教父,在卡諾薩事件中他斡旋於皇帝和教皇之間,在西歐的政治影響日益增強。豐厚的物質財富、舉足輕重的政治影響力改變了修道院改革運動的初衷,修道院的修道士不再親身參與農業生產活動,不再把勞動視為拯救靈魂的重要方式,也不再嚴格地用本尼狄克院規約束修道士的宗教生活。依然醉心於禁欲隱修生活的虔誠修士們不滿克呂尼修道院的貴族作風,試圖建立一種新的修道院模式,他們當中最典型的代表是修道士羅貝爾(Robertvon Molesme,1028—1111)。

羅貝爾出身於法國香檳地區的一個貴族世家,很少有記載他生平的史料,他自1044年起進入本尼狄克派的修道院,後來擔任莫萊斯姆修道院(Kloster Molesme)的院長。他認為,克呂尼修道院的製度違背本尼狄克院規,修士們放棄手工勞作,修道院掌有本應屬於世俗和教會的政治權和經濟權,它的實際生活方式以及繁縟的禮儀,與它所提出的修道院製度的本質完全不相符合。他堅信,隻有與世隔絕的隱修生活才更能體現本尼狄克院規的本質,才更接近理想的宗教生活,所以修道院,應該建立在遠離城市、遠離居民區的荒蕪地區。1098年,羅貝爾帶領20餘名修道士離開了莫萊斯姆修道院,遷入法國東部第戎以南20公裏的茂密叢林中,在被稱為西多的地方建立了一所修道院。“西多”在古法語中意為“向沼澤進軍”,這就比較貼切地體現了羅貝爾選擇建院地址的原則,他在這個新的修道院裏重申本尼狄克院規,帶領修道士開墾荒地,改變叢林的麵貌,在它的周圍很快就吸引並聚集了世俗居民。1100年10月,教皇帕斯卡利斯二世發布通諭,首肯西多修道院(Kloster Cteaux)的模式,宣布修道院在羅馬教會的保護之下。西多修道院的建院原則很快就在法國以及法國之外的地區流行,凡是遵循西多修道院原則的都被稱為西多派修道院(Zisterzinser)。西多修道院的第三任院長、英國盎格魯-撒克遜貴族家庭出身的司提凡·哈丁(Stephan Harding,1059—1134)時期,西多派修道院進入了一個發展的高峰期。1115年,斯特凡·哈丁授命年僅25歲的修道士貝爾納帶領12名修士和一些世俗兄弟在特魯瓦東麵的克萊爾沃建立一所修道院。克萊爾沃叢林密布,盜匪出沒,有“苦惱之林”的惡名。貝爾納帶領修道士和世俗兄弟在叢林中蓋起簡陋的房屋,清除樹木和雜草,開墾荒地,很快就改變了那裏的麵貌,並被冠以“明亮的山穀”的美稱。因此,克萊爾沃修道院被稱為明穀修道院(Kloster Clairva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