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德國通史(全六冊)

第四節 宗教和教會狀況 一、羅馬教皇和天主教會的腐敗

基督教形成於公元1世紀中葉,發端於巴勒斯坦地區少數猶太人對遊方布道士“拿撒勒的耶穌”的信奉和追隨。耶穌宣傳“天國近了”,號召人們“悔改”,受到猶太教領袖的反對,被羅馬帝國駐猶太總督彼拉多(Pontius Pilatus)釘死在十字架上。耶穌的追隨者宣稱耶穌是“上帝之子”,是猶太教所預言的“彌賽亞”;他死而複活,升入天堂,坐在上帝的右邊,將來還要臨世,領導他的信徒與魔鬼(撒旦)進行鬥爭,並通過“最後的審判”,徹底毀滅所有的罪人,建立一個新天新地、空前美好的太平盛世。猶太教領袖(拉比)和虔誠的猶太教徒不承認被處死的那人就是基督,並把堅持此說的人逐出會堂;後者逐漸形成一個新教派,創建了早期基督教會。

最初主導教會的隻是一些由“聖靈”委派來的“蒙賜恩者”,稱作使徒、先知或布道者。後來,隨著組織的擴大和一些社會上層人士的加入,也出於崇拜、組織和管理的需要,基督教會內部出現了專門主持祈禱會和庶務的領導人員,稱作主教、神甫和助祭。主教意即觀察員或監視員,經管庫房、分配施舍物資、采購和儲存僧院公用食堂的糧食。他們原本隻是教會的首席長老或會長,通過民主選舉產生,後來卻逐漸成為高踞於俗人和普通教士之上的教會官員,不再經由選舉產生,而是由其前任“授予”。主教獨攬本教區的全部事務,其決定不容反駁,久而久之,各地方基督教會都由主教全權領導了。因為使徒彼得(Petrus,?—約64)曾在羅馬傳教和殉道,羅馬主教便以彼得的直接傳承人自居,要求比其他主教更高一級的權威,甚至試圖在一些教會事務中扮演權威的仲裁者的角色。

基督教最初隻是鼓吹坐等天國降臨的一種彌賽亞運動,耶穌發表了一係列訓誨、箴言、寓言和布道演說,卻沒有提出任何新教義,也沒有創立一種新宗教。受過希臘教育、擁有羅馬市民權的猶太人塔爾蘇斯的保羅(Paulus,公元前10—公元後60)在皈依了基督教之後,便開始以受上帝召喚、向萬民宣講福音的使徒自居,漫遊小亞細亞、希臘、敘利亞和巴勒斯坦等地,向非猶太人傳播基督教。他也借助希臘哲學(邏各斯神學,Logostheologie)、波斯的二元論(瑣羅亞斯德教,Zoroastrismus)和他本人對《塔納赫》(Tanach,即《舊約聖經》)的獨立解讀,寫作了大批書信,提出了一套靠耶穌基督得救的神秘觀念,把初期基督教的彌賽亞運動改變成一種信仰耶穌死而複活成為救主的神秘宗教。“保羅書信”對於表述基督教教義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以致不少人認為,基督教作為一種宗教教義體係,它的創始人正是保羅而不是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