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德國通史(全六冊)

第二節 諸侯陣營的分化 一、天主教諸侯

1521年沃姆斯帝國等級會議結束之後,帝國皇帝卡爾五世因為應對戰爭和處理其他事務,離開帝國長達九年之久。帝國執政府代理皇帝執政,但處處受皇帝指令的製約。部分帝國等級要求皇帝出讓更多的權力。迫於壓力,卡爾五世在1522年簽署《布魯塞爾條約》(Vertrag von Brüssel),承認帝國總督費迪南(Ferdinand)擁有一定的自主權,並且承諾要幫他競選羅馬人國王,使之成為自己可能的後繼者。1522—1529年,費迪南以皇帝代理人的身份主持了三屆在紐倫貝格召開的帝國等級會議(1522—1524)、兩屆在施佩耶爾召開的帝國等級會議(1526和1529)。然而,為了維護自己在帝國中的地位,卡爾五世並未真正出讓統治權,他也把費迪南當選國王問題長時間地擱置了起來。皇帝本人依然掌握著對帝國等級會議決議(Reichstagsbeschlüsse)的審批權,實際控製著國家政權。帝國等級也不願為帝國執政府提供實質性資助,擁有武裝部隊的施瓦本同盟更是自行其是。帝國執政府捉襟見肘,效率低下,根本無法發揮國家管理機構應有的作用。

1524—1526年,在宗教改革運動的影響下,普通人革命席卷帝國南部和中部大部分地區,沉重打擊了封建領主的統治。因為不在帝國,卡爾五世沒有直接參與鎮壓起義行動。帝國執政府自身沒有軍隊,也無錢招募雇傭軍,不得不向士瓦本同盟和各地諸侯求助。費迪南隻將發生在自己管轄的奧地利大公國內的農民起義鎮壓了下去。

而在鎮壓了圖林根弗蘭肯豪森普通人革命之後,帝國北部的一些天主教諸侯為了阻止福音教的進一步傳播和革命的再次爆發,於1525年7月19日締結“德騷同盟”(Dessauer Bund或Dessauer Bündnis),建立了第一個“反宗教改革”(Gegenreformation)的天主教利益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