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的是,崇禎帝根本聽不進此類勸告。在他看來,局麵之所以惡化至如此地步,吏治是首要原因。要整頓吏治,大概也隻有通過重典,別的辦法沒有什麽用。因此,當這年年底有一位叫吳甡的山東禦史提出利用崇禎二年(1629)的京察,進一步對閹黨進行清算時,崇禎帝立即采納了他的主意。
山東禦史吳甡上疏說:
“京察就近在眼前了,因此十分擔心魏氏餘奸利用京察,蒙混過關。這些餘奸的所作所為,已超出了考功之法的範圍,也不是考功之法所能定奪的。因此有必要先令部院科道,把魏氏黨羽的罪名,清理一遍,先行懲處之後,再開始正常的京察。”
吳禦史的意思,就是先要把魏氏集團的成員或與之有關的官員的舊賬先清一清,該處理的先行處理,不要與正常的京察混在一起。這樣一來,許多官員勢必要被京察前的清算所打擊,連京察的機會也沒有,其打擊麵是相當大的,朝廷的動**也在所難免。
崇禎帝采納了他的意見,認為此舉不失是改變朝廷政治的一條出路。在崇禎帝看來,帝國的局麵,經過他一年多的苦心經營,理應有中興的跡象,至少也應有所改觀,但實際上並非如此,仍多有掣肘,積重難返。原因到底是什麽呢?他仍認為是吏治。因此,他便想借京察之機徹底整肅一番,且選定魏、崔集團的成員或有關聯的那些人為目標,當時他也隻能選此為目標。
崇禎二年(1629)正月二十四日,主意已定的崇禎帝召閣臣韓鑛、李標、錢龍錫及吏部尚書王永光到文華殿。崇禎帝給他們交待了任務。他明確表示要追究天啟時那些附逆人員的罪行。為了確定證據,他發下當時那些有關給魏忠賢建祠稱頌的奏疏,要求上述四人與左都禦史曹於汴在內閣秘密評閱,確定名單,分定罪行,並再三叮囑,不許讓中書舍人之類的人員參預。至於具體的範圍和依據,崇禎帝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