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即位時,天下已逞亂象,不再太平。
早在天啟元年(1621)九月,四川永寧土司奢崇明就發動叛亂。次年二月,貴州水西土司安邦彥也反叛,策應奢崇明,西南大震。直到崇禎初年,朝廷在吃盡苦頭後才算把叛亂平息下去。
在福建等東南沿海地區,也不安寧。先是荷蘭殖民者占據澎湖列島,騷擾沿海。後經朝廷反擊,荷蘭人才退出澎湖,但仍盤踞台灣。更嚴重的是,在萬曆末期福建沿海已形成了不少海商集團,他們亦盜亦商,擁有武裝,勢力強大,朝廷奈何不得。至天啟年間,鄭芝龍等人的海商集團,幾乎在沿海地區經營著一個海上王國,根本不受朝廷的約束。直到崇禎初,鄭芝龍才名義上接受朝廷的招安,暫時不與朝廷作對。這些海盜雖搖身一變成了官軍,但朝廷仍是無法真正節製。
盡管川黔、福建有這樣那樣的麻煩,但至崇禎初算是基本解決了,至少在名義上算是解決了。崇禎帝對此甚至有些洋洋得意。其實,崇禎帝及朝廷的許多官員都忽視了一個嚴重的問題,即北方地區的不安定因素。
早在天啟二年(1622)的五月,山東就爆發過徐鴻儒的叛亂。這場叛亂雖由於組織者的失誤很快就被朝廷鎮壓了下去,但仍是一個大的凶兆。山東與京畿近在咫尺,竟出了這樣的大漏子,而且徐鴻儒用的手段也是令朝廷最為頭痛的民間宗教,即白蓮教,足見民心的不穩定及北方社會問題的嚴重。
由於徐鴻儒之亂很快被壓服,山東的局勢也暫時被穩住,朝廷認為北方大概不會再出問題。其實,就在山東被壓服的同時,西北的動亂已在醞釀之中,並漸見端倪了。
陝西的民變,實際上從天啟五年(1625)就開始了。但那時的民變,規模較小,其行為也隻是邀路行劫,打家劫舍,還沒有發展到攻城殺官的地步。因此官府往往也隻把它視作一般的治安問題,不太注意。但至天啟七年(1627),恰恰就是這些小規模的民變,漸成燎原之勢,把陝西攪得天翻地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