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景山的晚風:大明帝國的衰亡

能賴就賴、能欠就欠的財政

朝廷上下都需要用錢,而朝廷財政又拿不出足夠的錢。拖到後來,辦法隻有兩個:一是加征,一是拖欠。

當時已普遍用銀,且輔之以錢,初看起來似乎已有貨幣製度,但實際上並非如此。現代政府,如財政出現了巨額虧空,尚可以通過貨幣貶值的手段來轉嫁負擔,即通過多發行貨幣,貶值貨幣,來解決或緩和財政壓力,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通貨膨脹。但這種手段在明代卻不行。因為明代的主要貨幣雖是白銀,卻並非銀幣。流通中的白銀價值,基本上是其本身作為貴金屬所擁有的價值,而不是朝廷通過銀幣發行所規定的價值,朝廷對貨幣價值的幹預力很小,更無法使用通貨膨脹的手段來達到上述的目的。朝廷雖也發行製錢,但一來是數量太少,不是主要貨幣,二來製錢用銅製作,加上手工,價也不菲,因此其作用不大。這說起來也十分奇怪,因為當時在中國流通的白銀,無論是其數量還是地位,都已不同一般,卻始終沒有形成以銀為本位的貨幣製度。而在同時代的其他國家,如歐洲諸國,卻相繼出現了。

這樣的貨幣製度,使當時朝廷的虧空變得十分棘手。因為朝廷的虧空,就如一個家庭一樣,虧一分即是一分,是實實在在的虧,除非拿實實在在的銀子來補足,否則別無他法。在這一點上,這種虧空與後來的赤字很不一樣。

朝廷財政在這種虧空狀態下,根本無錢正常支出,那隻有拖欠。說難聽一點,就是能賴就賴,能欠即欠。堂堂天朝,做到這種分上,實在讓人難堪。

明末朝廷的拖欠,實際上到了驚人的地步。像前述的水利興修之類的開支,根本無人顧及,並且還算不上拖欠。而有些說起來實在是不能拖欠的款項,朝廷竟也能照樣拖欠。

宗室的宗祿,說起來根本就不能拖欠,因為這不僅涉及到朝廷的麵子,而且那些領宗祿的人,都是皇帝的至親,在從前,事實上也不太敢欠。但到明末,朝廷也照欠不誤。到後來,經常出現宗祿無法正常兌現的現象。如慶王府,據說到了崇禎六年(1633)才領到萬曆二十六年(1598)的宗祿。代王脈下的一些子孫,竟也八年未領祿米,而靈邱王的部分祿米,竟有缺五十年而沒有支到的。這種情形到後來已相當普遍。當然,這與宗室人口急劇膨脹也有關係,但財政困難卻是最根本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