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這一點,根據我的回答往往跟真實感受完全相反的普遍規律來分析,我可以肯定地說,這個晚上我之所以對她說,我要和她分手,那是因為——甚至在我自己意識到這一點以前——我生怕她想要得到自由(我說不清楚,這種讓我害怕的自由究竟是怎樣的,但反正那是一種她可以騙我,或者至少是讓我沒法確定她是否在騙我的自由),我出於傲氣,出於機心,想要讓她知道這我一點也不怕,就像在巴爾貝克我希望她別小看我,後來又希望她有事可做,不覺得跟我在一起無聊一樣。
最後,對於有人可能會對第二個假設(盡管還隻是雛形)做出的反駁——諸如阿爾貝蒂娜對我說的話恰恰表明,她喜歡的生活正是在我這兒的生活,正是這樣的休憩、閱讀,正是獨處的樂趣,正是對薩福式的愛的厭惡,等等,我認為根本就不值得多提。因為,倘若就阿爾貝蒂娜而言,她想要根據我對她說的話,來判斷我心裏的想法的話,那麽她勢必會得出跟真相截然相反的結論,我對她說我希望和她分手的當口,正是我覺得沒法離開她的時候,在巴爾貝克我曾經兩次向她表白,說我愛上了別的女人,一次是安德蕾,另一次是一個神秘的姑娘,而這兩次其實都是妒意在撩撥我對阿爾貝蒂娜的愛。所以,我說的話完全不能代表我的情感。如果說讀者並不怎麽有這種印象的話,那是因為我在寫出我說的話的同時,也向讀者交代了我的情感。倘若我把後麵那些內容藏起來,不讓讀者知道,讀者隻了解前麵那些內容的話,那麽我所做的事情,由於跟這些內容沒有什麽關聯,往往會給他一種變來變去的奇怪的印象,讓他覺得我有點瘋瘋癲癲。不過,那種寫法其實也不見得比我現在的寫法更糟糕,因為促使我行動的那些意象,跟我的說話所描述的意象迥然不同的那些意象,當時都是模模糊糊的:我並不充分了解自己所做的事依循的是哪種天性;今天我才清楚地知道了這種天性的主觀真實性。至於它的客觀真實性,亦即這種天性派生的直覺是否比我的推理更準確地洞察了阿爾貝蒂娜的真實意圖,我是否有理由為它感到驕傲,抑或反過來說,它是否並非察覺,而是改變了阿爾貝蒂娜的意圖,這些我都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