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瀨舟乃一種小船,往來於京都高瀨川上。德川時代[1],京都的罪犯一旦給判處流刑,發配到遠方小島之前,便將其親屬叫到大牢,允許他們在牢裏告別,然後把犯人解至高瀨舟,押送去大阪。監押人犯的,是京都府衙屬下的解差。按慣例,這個解差有權放一個罪犯親屬上船,陪到大阪,無須稟報上頭,所謂眼開眼閉,算是一種寬大通融之舉。
當時,發配到遠方小島的犯人,當然都身犯重罪,但是,因偷盜而殺人放火的凶惡之徒卻為數不多,多半是無意中誤犯重罪的人。舉個最常見的例子,當初本想雙雙情死,女的給殺死了,男的倒活了下來。這種案例,便屬此類。
高瀨舟載著這類人犯,在暮鍾聲裏徐徐起航,離開京都兩岸黑黝黝的人家,向東駛去,順流而下,駛出加茂川。在船上,犯人和親眷常徹夜長談,千篇一律,淨是些追悔莫及的嘮叨。解差在旁聽著,罪犯和親眷的悲慘遭遇,也就得知其詳了。這些遭遇,是大老爺在堂上問口供,抑或吏員在衙門裏看供狀,做夢也想不到的。
當解差的,脾氣各不相同。這種時候,心硬的解差,聽了討厭,想捂起耳朵來;也有的解差,能夠設身處地,替別人悲哀,雖然職務在身,不便表露出來,卻也偷偷跟著難過;尤其是心腸軟的解差,押解途中遭遇淒慘的犯人及其親屬時,甚至禁不住會掉下淚來。
因此,上高瀨舟押送人犯,成了一樁不愉快的差事,府衙裏的解差誰都膩味。
那是什麽時候的事呢?也許是寬政年間[2],發生在白河樂翁侯掌權時期吧。春日黃昏,智恩院的櫻花隨著暮鍾聲紛紛飄零,一個從未有過、十分稀奇的犯人給押上了高瀨舟。
他名叫喜助,三十來歲,是個居無定所的流浪漢。本也沒有親眷可叫到牢裏,所以是孤零零一個人上的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