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零售的哲學:7-Eleven便利店創始人自述

艱難而漫長的談判之路

行至這一步,最困難的時刻才剛剛到來。在獲取公司同意後,我於1973年4月得到了直接向美國南方公司的管理層闡述合作計劃的機會。

為拿到這次談判機會,我們做足了功課,幾乎花費了一年的時間。1972年5月,伊藤洋華堂的業務研發負責人曾拜訪過南方公司,不曾想竟吃了閉門羹。最後還是經由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裏的一位建設部門計劃統籌組主任的介紹,才好不容易得到了這個珍貴的機會。

對方的經營高層本身對日本有一定了解,同時也對日本市場表現出了極大的興趣。在聽了我方的闡述後,美國南方公司派出訪日考察團,調研了日本零售業的現狀並實地考察了伊藤洋華堂的多個店麵,以此了解店鋪的開發能力和市場情況。考察團回國後,提出了涉及百餘個項目的問題。為此,我們通宵達旦,迅速而詳盡地解答了對方的所有困惑。到了6月,雙方終於開始步入正式的合作談判環節。然而,對方在談判中態度強硬,開出了許多令我們難以接受的條件。

美國南方公司提出,首先我方主導便利店事業的公司必須與南方公司合並。其次,店鋪的開設位置隻能限定在東日本區域,並且8年內要達成2000家連鎖店的開發指標。最後,特許權使用費必須占總銷售額的1%。

事實上,如果我方硬吞下所有條件的話,即使對方是全世界最大的便利店連鎖經營機構,這項事業也根本沒有成功的可能。

“別開玩笑了,這樣的條件沒法談判!”

最終談判會議上,我在位於得克薩斯州達拉斯的南方公司總部,當著社長和所有股東的麵,用力一拍案,對全部條件說了“NO”。而對方也神色嚴峻,看似對我的回答非常不滿意。

談判陷入了激烈的爭論,但在我方的不懈努力下,對方勉強批準伊藤洋華堂可以以獨立子公司的形式運營便利店,開設店麵的地理位置放寬至全日本,指標也從原先的8年2000家降為1200家連鎖店。但是,就特許權使用費這一問題,雙方直到最後仍然僵持不下。南方公司堅持要收取占銷售額1%的費用,而我方最多隻願給出0.5%。考慮到日美兩地的市場環境和基礎建設成本有一定的差距,我堅決不肯做出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