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漢密爾頓傳

第二十九章 琥珀人

像漢密爾頓一樣,約翰·亞當斯也曾被人批評是君主製度的擁護者,真是具有諷刺意味。因為他跟傑斐遜和麥迪遜不同,並不是在一個貴族化的舒適環境中成長起來的。亞當斯自小家境貧寒,如今卻被他們迅速扣上了這頂帽子。亞當斯出生在馬薩諸塞州的布雷茵特裏(Braintree),父親是一個辛勤勞作的人,夏天種地,冬天做鞋,勉強營生。盡管他的家庭並不富裕,生活艱辛,但他們家的先祖卻值得誇耀。他的祖上是1630年第一批從英格蘭移民到美國的清教徒:“我的祖輩生活在布倫特裏,全是自立的鄉紳。”[1]

亞當斯是沐浴在新英格蘭清教徒禁欲主義的德行中完成教育的:崇尚節儉、勤奮、自律、服務大眾和謹言慎行,反對炫耀和浮誇。亞當斯年輕時寫道:“高談闊論總是招來蔑視,即使這個人天賦異稟,富有才華,工作勤奮。”[2]他經常用緊張甚至是痛苦的奮鬥,追求那些可遇不可及的人生目標。他渴望出人頭地、被人肯定,內心卻從未真正獲得滿足。

亞當斯的正式受教育始於6歲。15歲那年,亞當斯進入了哈佛大學,他是他們家第一個上大學的人。他曾在伍斯特的一所學校短暫任教,隨後進入律師行業。1764年,他與阿比蓋爾結婚,阿比蓋爾是一個牧師的女兒,她才思敏捷、口齒伶俐,喜好政治和讀書。當約翰·亞當斯肩負外交使命周遊世界時,阿比蓋爾·亞當斯就在家裏打理農莊,撫育子女。在漢密爾頓來到北美之前,亞當斯就抵製過《印花稅法案》,他還曾為在1770年波士頓慘案中殺害五位殖民地居民的英國士兵辯護。這次辦案顯示了亞當斯最引人注目的性格特征之一:剛愎自用。

這項法律工作展現了亞當斯那有悖常理的獨立性格,這也是他最引人注目的品質之一。他天生就像小說《牛虻》(The Gadfly)的主角那樣,總是對主流正統思想持懷疑態度。像漢密爾頓一樣,他對革命有矛盾的感情,既不滿英國王權的壓迫,又看不慣造反的殖民地人民。他清楚地知道正義的事業很容易變成暴行。在美國獨立之前,他捫心自問,如果殖民地的居民無視皇室權威,“那些暴徒和烏合之眾將會做出什麽樣的事情?”他在日記中坦承:“我有種說不出的焦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