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曆山大·漢密爾頓在其最後的苦樂參半的歲月裏,內心充滿了矛盾複雜的情感。有時,他似乎隻關注他的政治前途,但另一些時候,他又對傑斐遜的勝利是如此沮喪,以致他似乎準備認真踐行已經說過多次的承諾,退隱山林,忘卻紛繁政事。他不再被視為聯邦黨的領袖,對於一個曾經輝煌一時的人來說,現在的情形讓他覺得很不舒服。他依然在曼哈頓下城區擁有一家律師事務所,1803年,他將律師事務所從石頭大街69號搬到了花園大街12號。他在帕特什大街58號(現在的富爾頓大街)有一處臨時寓所,但他大多數時間都陶醉在格蘭其莊園寧靜的氛圍中。1803年11月,魯弗斯·金記錄了他對漢密爾頓新的鄉村生活和精神狀態的印象:
漢密爾頓是法律行業的翹楚,月收入也相當可觀。他完全生活在離城15公裏的別墅裏,每周四五天,每天大約三小時,會被他花在往返於家和城市之間的路上。我並不認為他還在幹預或牽掛政事。他對我們的體製和政府已有十分明確的看法。作為對這個國家最有發言權的兩位偉人之一,他除了預言以外,無需做其他事。[1]
漢密爾頓撇開日常政務,將主要精力放在法律工作和政治理論的研究上。他最初拒絕了一項以書籍的形式出版《聯邦黨人文集》的計劃,他告訴出版商說,自己還會做得更好,“既然我給予民眾牛奶,今後我還將提供肉菜”。[2]最終,漢密爾頓配合了這個項目,為這部於1802年發行的圖書校對並勘誤,他不大有興趣標明各篇文章的作者,盡管他自己寫就了其中的大多數。當埃格伯特·本森請他注明作者身份時,漢密爾頓反應出奇得不痛快,就好像這個請求讓他為難一樣。一天早上,他在本森的辦公室逗留時,在一些法律文件中加塞了編輯想要的那份清單而沒有留下任何評論。麥迪遜也留下一張清單,隻是與漢密爾頓的有矛盾之處。後來的學者在這個問題上可沒少花工夫,簡直要發展成一個產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