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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第二原理:品牌成本原理

品牌存在的意義在於降低三個成本:

第一,降低社會監督成本;

第二,降低顧客選擇成本;

第三,降低企業的營銷傳播成本。

在講企業第一原理時,我們說企業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它降低了社會的交易成本。同樣,品牌存在的意義也在於降低交易成本。我們在進行品牌策劃的時候,一切創意的創作原則也是降低成本,降低識別成本、記憶成本、閱讀成本、理解成本、傳播成本。這個成本原則,可以用在品牌創意的一切科目,例如品牌命名、標誌設計、廣告口號、廣告創意、包裝設計、展覽設計等等。

◇ 命名:降低顧客的記憶成本

首先看如何降低顧客的選擇成本和企業的營銷傳播成本。這兩件事是一件事,兩個成本是一起降低的,而我們思考的視角,永遠是顧客的視角。

下麵講解一個房地產的案例,也是華與華的知名案例:“一個北京城,四個孔雀城”。

2006年,第一個孔雀城項目在固安開發的時候,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是命名的問題。當時,公司內部征集了兩百多個名字,大家傾向的方案是“安達盧西亞”。因為洋氣啊,聽起來高大上。我翻看了寫滿名字的兩頁紙,一眼就選中了“孔雀城”。客戶問我為什麽,我說這是個成本問題。

安達盧西亞,記憶成本高,傳播成本高,孔雀城成本最低。幸虧最後選了孔雀城,如果我們的廣告語“一個北京城,四個孔雀城”,改成“一個北京城,四個安達盧西亞”,那這沒法玩了。

當時我們已經規劃了四個項目,分別在固安、香河、大廠、淮南。而客戶要求我給另外三個項目命名也提建議,我說還要什麽建議,全都叫孔雀城啊,這是品牌,不是房地產的方案名。如果我們分別叫不同的名字,就沒法建立品牌了。